中共中央、国务院2008年3月28日发出。2009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意见》指出,我国有8千3百多万残疾人,涉及2亿6千万家庭人口。我国残疾人事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发展残疾人事业重视不够,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意见》要求:增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并就此提出了22条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