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是
抗日战争时期和
解放战争后期中共中央在
山东的代表机关。其前身是苏鲁豫皖省委,1938年12月奉中共中央指示改为山东分局。归
北方局领导,负责山东的党组织和各项工作。
1938年12月,中共
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改为中共中央山东分局,
郭洪涛任书记。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下设组织、宣传、统战、社会等部。统一领导第一区党委(
鲁南),第二区党委(
鲁西),第三区党委(
胶东),第四区党委(
冀鲁边区及清河区),第五区党委(苏鲁豫边区),第六区党委(苏皖边区)。
1941年4月,
中共中央北方局决定建立
冀鲁边区党委,归山东分局领导。同月,分局决定成立政府工作委员会,朱瑞、
陈明分任正副主席。8月,中共
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决定,由山东分局统一领导山东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工作,分局暂由朱瑞、罗荣桓、黎玉、陈光为委员,朱瑞任书记。
1949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重新设立山东分局。同年10月后,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属
中共中央华东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