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代表中共中央领导晋绥边区工作的机关。1942年5月,晋西北军区改称晋绥军区,晋西北军政委员会改为中央晋绥分局,统一领导晋西北、晋西南、大青山三个地区的党、政、军、民各项工作。关向应、贺龙、林枫、周士第、甘泗淇、王达成等九人为委员,关向应任书记,林枫任副书记,李井泉任组织部长,张稼夫任宣传部长。8月,绥察边区党委改归晋绥分局领导。10月,晋绥分局撤销绥察边区党委,成立中共塞北区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绥远和雁北地区的工作。1945年2月,塞北区工委撤销,划归新成立的绥蒙区委员会。绥蒙区党委隶属于晋绥分局,下辖绥西、绥南、绥中、雁北四个地委。晋绥分局先后领导临汾工委,吕梁区党委、雁门区党委、绥蒙区党委、晋绥第一地委、晋绥第二地委(五寨地委)、晋绥第三地委(离石地委)、晋绥第六地委(雁南地委)、晋南中心地委、晋西北中心地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