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革命遗址
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位于新县城内首府路27号,座东向西,后至生产街。共有阁楼式砖木结构清末民居用房50间,前后5排,每排7间,加上其它用房15间。东西长90米,南北宽22米。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群的重要组成部分。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典型的新县民居建筑风格。
旧址面貌
旧址原为新集(今新县城)大地主刘彝武的私人住宅。由于街道拓宽,将原旧址的第一排拆除后,第二排房面按第一排式样恢复。
整个建筑结构紧凑,庭院对称,廊檐宽阔,宏敞明亮,宁静幽深。门楼式大门,上方悬挂着徐向前同志1980年4月为旧址题写的“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旧址”匾额,顶部是花砖挑脊,两端有燕尾山墙,大门前有石鼓门磴一对。左右临街墙上为五对图案花窗,中间一条长廊把整个建筑分成南北两部分。从门楼进入长廊,有一道木隔扇门,里边是长方形天井小院。长廊两边的房屋各自组成4个方形天井小院,院内地坪用石条铺砌,四周有廊檐围绕。檐柱上原来镶嵌有精美的卷草花撑。
历史沿革
1931年2月,王树声率领的红军攻克新集,从此,新集成为鄂豫皖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5月12日,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在新集正式成立。 分局直隶于中央政治局,其职权代表中央而高于省委。分局委员共十一人,其中中央指定八人,即张国焘陈昌浩沈泽民曾中生王平章蔡申熙舒传贤邝继勋,另补选三人,即周纯全郭述申高敬亭。候补分局委员有甘元景等十五人。
分局既是中央代表机关,又是鄂豫皖地区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鉴于这种做法不便于工作,遂根据《中央关于鄂豫皖省委的决议》又组成了鄂豫皖省委,书记沈泽民,组织部长高敬亭,宣传部长成仿吾,省委常委还有郑位三、汪友清(女)、耿显义等七人。
第一排房屋南侧三间为成仿吾办公室兼住室,北侧三间为陈昌浩办公室兼住室。第二排南侧三间为沈泽民办公室兼住室,北侧三间为郭述申办公室兼住室。
分局、省委成立后,领导了鄂豫皖人民在军事斗争中取得节节胜利,连续粉碎了敌人第一、二、三次“围剿”,同时苏区的政权建设、经济文化建设和土地革命运动也广泛开展起来。
1932年夏,国民党调集重兵对鄂豫皖发动大规模的第四次“围剿”。我军在反“围剿”斗争中,由于张国焘“左”倾冒险,导致第四次反“围剿”斗争失利,新集于1932年9月9日沦陷。鄂豫皖分局机关随红四方面军撤离。当年分局下设机构,鄂豫皖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妇女部、少共分局及部分领导人的住室及其生活用具至今保护完好。
建国后,新县兵役局、财政局、税务局干部家属先后进住。1979年省文物局拨来专款对旧址进行全面维修,恢复其原貌。
地图信息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2:10
目录
概述
旧址面貌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