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代表中共中央领导华南地区工作的机关。1947年5月成立,直接受中共中央领导。机关驻香港。方方任书记,尹林平任副书记,方方、尹林平、章汉夫、梁广、潘汉年、夏衍、连贯任委员。1948年10月,中央决定钱瑛为香港分局委员。香港分局作为华南党组织的领导机关,管辖的范围包括广东、广西全省的党组织;福建、江西、湖南、云南、贵州等省部分地区的党组织;港、澳、南洋等地的党组织。11月,香港分局设秘书长。饶彰风任秘书长。12月,设农村工作组,林李明任组长。根据中央关于严格区分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的指示,香港分局下设三个平行组织:港粤工委、城工委和各地区党委。香港分局和各地区党委领导华南农村游击战争,城工委领导华南城市秘密工作,港粤工委专管华南地区和香港等地公开的统战、文化、宣传、外交、经济、华侨、群众和报刊等工作。1949年2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改称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