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
安徽省委员会领导的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
(一)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订省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省委对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省直机关对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省直机关各厅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
(三)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映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对省直部分厅局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督促。
(四)指导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省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五)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
(六)负责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和机关纪委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领导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协助承办省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七)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05年,省委又赋予省直机关工委两项职能,一项是承担省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一项是领导省直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
2010年,省委又赋予省直机关工委负责指导省直机关的统战工作职能。
(八)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为党委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对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推进干部在职业余学习。
(九)培训轮训省直机关副处及以下党员干部,承办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委党校各类专题研讨班;围绕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上级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按照省委党校统一部署,做好教学、调查研究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为行业和地方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承担省直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从事成人高等教育和培训教育等工作。
部门设置
工委机关省直纪工委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省直文明办) 统战部 研究室 干部培训部 机关党委 省直工会 省直团工委 省直妇工委 讲师团 委属单位省直党校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省直电大
现任领导
陈 欢 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11月20日,入选“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9月23日,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推荐名单。
2022年3月18日,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效能建设工作部入选
2022年全国工人先锋号预选名单。
2022年6月,入选安徽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