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工作机构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是根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置的省委工作机构。
机构改革
根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优化省委办公厅职责。将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的行政职能划入省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对外加挂省档案局牌子。省档案馆作为省委直属事业单位,仍为正厅级。不再保留与省档案馆合并设立的省档案局。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省委各种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省委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办理省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2、负责省委文件、文稿、省委领导同志讲话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3、围绕省委工作部署,组织和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及依据。
4、研究、审核省委各部门、各厅局党组,各市、州委请示省委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委领导同志审批。
5、及时、准确、保密、全面地向中央、省委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情况。
6、负责中央、省委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7、管理全省党政系统的机要密码通信;负责中央文件和省一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机要文件及公文的传递交换工作。
8、负责全省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检查工作。
9、负责办公厅机关和归口、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党务、群团工作。
10、负责省委值班工作,及时向省委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办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1、负责省委和办公厅的接待工作。
12、负责办公厅离退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13、负责省委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14、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为省委领导同志和办公厅机关服务。
15、负责全省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
16、负责归口和挂靠省委办公厅的单位的管理工作。
17、完成中央办公厅和省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机关设有会议处、省委法规室、省委信息综合室、省委总值班室、调研室、厅务处、综合处、常委办、省委督查室、人事处、文书处、机要交通处、行政财务处、省委大院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省委接待办、机关党办、档案行政管理处等18个处室。机关行政编制180名。
现任领导
中共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陈昌宏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14 08:31
目录
概述
机构改革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