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
中共益阳市委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益发〔2001〕18号),设置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职能调整
(一)增加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和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对外宣传的职能。
(二)增加主管全市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系列职称的考试、评审工作的职能。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部署,制订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协调、指导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和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的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评审和管理;归口管理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出版部门的工作;对益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领导和指导;代管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新闻学会;联系《湖南日报》、省广播电台、电视台驻益阳记者站以及市新华书店,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的指导。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特别是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代管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和市文学艺术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五)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审党员教育材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相关社团的工作;代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六)负责全市对外、对港澳、对台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七)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正副处级干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科级干部;指导本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对区县(市)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调动提出意见;负责宣传文化干部的培训;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和离退休老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和老龄老干工作;主管全市新闻系列和政工系列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
(八)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文化经济政策,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九)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宣传部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室、舆情信息科牌子)   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调查研究,掌握全市宣传工作的动态,搞好信息传达,为宣传思想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负责起草本部年度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件及领导讲话材料;负责本部的文秘、档案、信访、接待、财务和全局性会议的会务等行政后勤工作;指导、协调宣传文化事业建设,联系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二)理论教育科(加挂党员教育科牌子)
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干部主要是科以上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和考试;指导、协调全市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参与市委常委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部务会学习中心组的秘书工作;指导大中专院校的政治理论课教学;负责与理论界有关单位的业务联系;协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职能科室拟制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和措施;发现、总结、宣传党内先进典型;负责党课教材的编审和教学指导,指导基层党校的业务建设。
(三)新闻科
负责抓好新闻舆论导向,协助部领导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新闻宣传任务,组织重大新闻报道活动,做好记者接待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党报党刊的发行,抓好内部报刊的登记管理;负责与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做好通联工作,抓好新闻队伍的业务建设;承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和新闻学会的日常工作。
(四)宣传科(加挂文艺科牌子)
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围绕各个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在全市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形势的宣传教育;组织对市内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与推广;承担市农村政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参与组织重大文艺活动,精神产品生产,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宏观指导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五)企业宣传科
负责规划、部署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参与组织企业重大宣传活动,指导企业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政工职称评定和政工人员的培训;承担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六)组织科
负责市直宣传系统处、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协同市委组织部考察市直宣传系统正副处级干部,承办市直宣传系统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做好劳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对市直宣传系统的干部聘任、招考、竞争上岗实行宏观管理;负责宣传文化干部的培训;做好本系统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主管全市新闻系列专业职务的申报评审工作;联系本系统老干部,做好老龄老干、关协工作;负责纪检、分工委的日常工作。
(七)文化产业科
人员编制
略。
事业机构
益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文明办),副处级,由市委宣传部代管。市文明办是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规划、指导、协调全市精神文明活动的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制订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
3、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小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星级文明户创评等活动和其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协调市直立项部门对全市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年度考核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5、负责组织、协调军(警) 民共建和其他有关共建活动。
6、负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文秘、会务工作。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
所获荣誉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6 07:37
目录
概述
职能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