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是中共福建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外保留福建省公务员局牌子,加挂中共福建省委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省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的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省党代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全省各级党代会的指导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设区市、省直厅局及其它列入省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中央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探亲呈报手续;负责省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审批手续;负责设区市和省直厅局部分处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以及部分出国(境)常驻人员的审批手续;负责我省与对口帮扶地区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统一管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
(三)指导全省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负责对全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县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及时向省委和中央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四)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省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五)负责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和法规,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公务员管理的政策和法律规章,依法统一管理我省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指导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我省公务员国际交流合作等。
(七)主管全省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的规划;组织省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设区市和省直厅局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全省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八)对全省人才工作牵头抓总、宏观指导、制定政策、协调服务,制定全省人才工作规划,牵头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等各支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流动等体制机制,负责推进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引进生、省引才“百人计划”、人才挂职选派、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等工作,统筹安排和宏观管理省级人才专项资金。
(九)承办省委和中央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分工
所获荣誉
2009年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2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获福建省直机关五一先锋号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