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和全市社会科学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二)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绍兴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等新闻、出版部门的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三)负责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全市党员教育和全市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五)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外宣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组织重大对外宣传活动。
(六)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日常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指导市级宣传文化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的科级干部;制订全市乡(科)级宣传干部和市级宣传文化系统领导骨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会同职改部门做好全市新闻、出版、社科、政工等系列的专业职务评审工作;
(八)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组织开展对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全市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政策;指导宣传文化系统的改革;管理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部领导协调部机关工作;负责部机关文秘、机要、信访、保密、档案、重要会务、信息、督查和图书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本部综合性文稿。负责部后勤接待、财务统计等工作。
二、调研室
负责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规建设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社会各界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的调查分析;协助做好舆情信息的收集;组织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重要文件、重要讲话的起草。
三、干部处
负责新闻、文化、出版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领导干部的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的业务工作;负责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有关科级干部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规划,并组织指导培训;负责新闻、出版、社科、政工系统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本部(文明办)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和部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部机关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四、理论处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干部理论教育规划,指导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负责做好在职干部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业务建设;指导全市社会科学规划工作;指导学校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建设。
五、党员教育处
负责全市党员教育工作,指导编写党员教育教材,指导全市基层党校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农村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宣传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处)
负责规划、部署全市社会宣传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协调重大形势任务和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协调全市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宣传;组织抓好学习型城市创建:组织开展对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与推广;负责规划、指导、研究全市企业、社区及其他领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形势任务主题教育,指导企业文化建设,承担市委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基地建设。
七、新闻出版处
负责指导和协调新闻舆论、出版工作;提出各个时期或重要任务的宣传报道意见,组织和策划重大宣传报道活动;指导市级新闻单位的新闻舆论工作;指导新闻、出版队伍的业务建设;负责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八、文化事业发展处
负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督促、协调文化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文化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协调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及重大文化活动,负责鲁迅故乡文化发展基金工作,管理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九、外宣处(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负责贯彻外宣工作的方针、政策、口径和重要文件精神;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外宣传工作;负责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及重大外宣品的规划、制作和管理;归口管理境外来绍记者;负责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网络宣传管理处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统筹全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研究制订互联网宣传管理措施,落实互联网属地管理职责;指导全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组织网上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处置网上涉及意识形态、社会稳定的重大信息安全问题,协调开展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单位地址
地址: 绍兴市行政中心(曲屯路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