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1955年授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军事领导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是指1955年被授予元帅军衔的十位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军事领导人。
195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全面实行军衔制。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共分4等14级,对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或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1955年9月27日,由国家主席毛泽东主持的授元帅军衔和勋章的典礼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十大元帅已全部辞世。聂荣臻是最后一位去世的元帅 。
1965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恢复军衔制。恢复后的军衔制取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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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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