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
国务院统管全国机械行业的职能部门
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简称:国家机械委、机械委,1987年2月撤销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两部组建而成,是国务院统管全国机械行业职能部门
机构成立
1987年2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发〔1987〕16号),国务院同意国家机械委提出的《关于组建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的方案》,撤销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两部,组建国家机械委,是国家机关机构改革的试点。
机构任务
主要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制订机械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组织协调和监督服务。国家赋予机械委相应的职权和经济调节手段,以保证其有效地进行行业管理。
机构职能
机械委作为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工作要面向全行业,为全行业服务。在当前,重点要抓好四件事:一是统筹规划,充分发挥现有能力的作用,防止重复建设和重复引进;二是搞好机械工业体制改革,推动企业的横向经济联合和企业内部的改革;三是要把全行业的力量组织起来,加强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确定的重点技术装备兵器装备研制任务的完成;四是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设备的成套工作,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4 09:57
目录
概述
机构成立
机构任务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