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
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为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被撤销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商业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至1982年与出口管理委员会、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为对外经济贸易部。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1952.8-1982.3)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被撤销后,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商业部;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
1982年2月2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组建新的商业部。将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对外经济联络部和对外贸易部合并,设立对外经济贸易部。
部门成立
随着国内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对外贸易管理,更加有力地开展国内和国外贸易工作,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第二项”,决定撤销中央贸易部,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一九五二年九月三日对外贸易部正式成立,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对外贸易的行政机构。
部门职能
1. 编制国家进出口贸易计划和对外贸易外汇收支计划组织和检查计划的执行;
2.起草中国同有关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的联系方案,负责同有关国家进行谈判,签订协定和议定书等,并监督执行;
3.起草对外贸易管理的基本法规和海关管理法规,并贯彻执行;
4.领导海关工作,不断加强货物监管和政治经济保卫工作;
5.制定国营对外贸易企业进口、出口、运输、包装业务程序,管理并监督执行;
6.签发进口、出口和过境贸易的许可证;
7.研究拟订商品检验制度;
8.1961年前主管我国对外援助工作;
9.1964年前主管我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工作。
历任领导
历任部长:叶季壮1952.8-1967.6逝世)
林海云(代)(1965.9-1970.7)
白相国(革委会主任)
李强
郑拓彬
部门撤销
对外贸易部自1952年9月成立至1982年3月间,一直作为中国政府主管对外贸易的行政机构行使其管理职能。1982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1982年3月8日对外贸易部正式撤销。
参考资料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30 18:47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部门成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