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机械工业部。到
1963年,部机关设25个司局级单位。1982年5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决定,原二机部被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部。
1988年4月,核工业部被撤销,其行政职能被并入新建的能源部,同时组建了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承担核军工、核电、核燃料、核应用技术等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以及对外经济合作和
进出口业务。
1955年1月15日,毛泽东主席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建设
原子能工业。
1999年,经《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53号)批准,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改组,在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决定:将第二机械工业部改名为核工业部。
1988年4月,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核工业部撤销,其原有职能划入新建的能源部,同时组建了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承担核军工、核电、核燃料、核应用技术等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以及对外经济合作和进出口业务。
袁学凯(1968-1970.6 军管会主任) (70.06-73.05 革委会主任)
九局: 李觉为局长、副局长吴际霖和郭英会。领导九所与221厂。1964年,九局、九所、221厂合并为九院。1968年1月1日起归属国防科委领导。1973年7月26日回归二机部建制。1974年1月复设九局。1996年,经中央编办批复,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该局改为二二一厂离退休人员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