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993年发布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1993年发布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一、限制进境物品
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他物品。
二、限制出境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
6.一般文物;
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中国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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