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少年运动会,通称“全国青少年运动会”,是20世纪80年代为了适应国家的发展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为青少年群体举办的综合性体育运动会。该运动会只举办过两届,先后于1985年和1989年在
河南省和辽宁省举办过。该运动会与后来由
全国城市运动会更名而来的
全国青年运动会无任何关系。1995年10月起,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并入全国城市运动会。
1985年10月6日下午,全国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在郑州开幕。这是建国三十六年来首次举办的全国青少年运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两千多名青少年体育健儿,连日来在各赛区进行了紧张的赛前训练。10月7日起,他们在郑州、新乡、焦作、洛阳和开封举行的十二个项目的比赛中展开激烈的争夺。
杨尚昆、
吕正操、大会组委会和河南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把一座座金光闪闪的奖杯授给打破全国纪录的优秀运动员、团体锦标获得者以及精神文明代表团和精神文明赛区。杨尚昆同志在闭幕式上作重要讲话。
接着,大会主席团主席、大会组委会主任、国家体委主任
李梦华致闭幕词。
第一届全国青少年运动会东道主、河南省省长
何竹康把青运会会旗转交给承办第二届全国青少年运动会的辽宁省副省长
林声同志。
第二届于1989年9月6—16日在辽宁沈阳等八个城市举行。参加比赛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火车头体协等三十多个单位的运动员。设有田径、游泳、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举重、赛艇、自行车等26个比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