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简称”中国驻老挝大使馆“,是中国在老挝设立的外交机构,地址位于老挝万象。
历史沿革
1990年12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鹏正式访问老挝。
2000年11月,国家主席江泽民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这是中国国家元首首次访老,具有里程碑意义。访问期间,两国发表了《关于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确定发展两国长期稳定、睦邻友好、彼此信赖的全面合作关系。
2006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决定进一步深化两党两国传统友好与全面合作,推动中老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
2009年9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与访华的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朱马里·赛雅颂达成共识,决定把中老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013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戚建国访问老挝。
2013年8月,王毅外长访问老挝。
2013年11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刘晓峰访问老挝。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访问老挝。
2014年8月,中国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访问老挝。
老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朱马里每年来华访问。
2013年5月,老挝国家副主席本扬来华出席亚洲政党专题会议。
2013年6月,老挝国会主席巴妮正式访华,副总理宋沙瓦赴昆明出席首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1届昆交会。
2013年7月,老挝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隆再访华。
2013年8月,老挝建国阵线中央主席潘隆吉访华。
2013年9月,老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朱马里正式访华,总理通邢出席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2013年11月,老党中纪委书记本通访华并出席第二次中老两党理论研讨会。  
2014年4月,老挝总理通邢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年会。
2014年7月,老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朱马里访华。
地理位置
地址:WATNAKROAD,SISATTANAK,VIENTIANE,LAOP.D.R.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领事处、经济商务处
领馆领区
领事是政府派驻外国,维护本国利益,保护本国公民及法人合法权益的官员,驻外领事馆是其工作机构。驻外大使馆通常设立领事部,指派外交官员负责领事事务,或兼任领事官员。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官员保护本国公民及法人的正当权益。公民享有本国领事保护的权利。当其正当权益如人身安全、财产权益等受到侵犯,或受到歧视和不平等待遇时,领事官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保护,必要时进行交涉,包括要求惩凶、道歉、赔偿损失、防止事件再次发生和取消无理措施等。本国公民若被逮捕、监禁或以其他方式被剥夺自由,有权要求会见领事官员或与之通讯。领事官员有权探视该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琅勃拉邦总领馆
地址: 老挝琅勃拉邦市(Phongkham Village)
使馆业务
据202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大使馆官网显示,驻老挝大使馆主要办理业务为领事保护、护照和旅行证、公证认证、签证业务。
公证认证
公证收费
  公证收费标准为:四个工作日取证:20美元;
  特急(受理当日发证,上午11:30前提交申请,可于当天下午16:00取证):加收30美元;
  加急(受理后第二、三个工作日内发证):加收20美元。
注意事项
  (一)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的,我馆不予办理公证。
  (二)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 
  我馆不能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
  合同、协议类公证涉及依照我国或驻在国民商法对合同、协议文本内容进行全面、严格的审查,应在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驻外使领馆可以受理的只能是涉及国内房产的委托书、声明书公证;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或驻在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当地公证机构办理。
  (三)应由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
  出生公证、死亡公证、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应根据事实发生情况,向中国国内或驻在国事实发生地公证机构申办公证。以上事实一般是由中国国内或驻在国当地民政、居留等部门进行登记、确认的,我馆因不掌握相关情况,不能出具相关种类的公证。
  (四)不能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应在国内办理公证,我馆不掌握相关证书的真实情况。
  对于以上我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已将国内出具的证书带至国外的,应根据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办理。
护照
受理申请种类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可以受理以下几类申请:
  1、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即因私护照资料页姓名项下的内容发生变动,如增加姓名不同拼法、随夫姓更改姓名等),可申请将变动的内容加注到护照上,即因私护照加注。
  2、当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护照签证页用尽、儿童因年龄增长容貌发生较大变化时,持照人可以申请因私护照正常换发。
3、在老中国公民为其在老挝出生的新生儿申请颁发护照或旅行证;
4、未曾办理护照的在老华侨申请颁发护照;
5、当护照遗失、被盗或护照破损已影响使用时,持照人可以申请因私护照遗失或损毁补发。
  6、原持有因公护照(外交、公务及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因公来老挝工作任务完成后未按期回国者,可以申请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7、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急于回国时,应当申请中国旅行证。
  8、香港、澳门同胞不能持用特区护照直接前往大陆,而应持用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旅居国外的港澳同胞,如未持用“回乡证”,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中国旅行证。
  9、台湾同胞回大陆,未持用有效“台胞证”者,可申请中国旅行证;已加入外国国籍者,应申请中国签证。
申请材料、办理方式、办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因私护照加注
  一、申请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小2寸(48mmX 33mm)正面、五官无遮盖、彩色近照(半年以内)1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具体要求见相片规格);
  3、护照原件。
  4、护照相关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老签证页以及最后一次出境中国和入境老挝盖章页;
  5、提供与加注内容有关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法院更名证书、结婚证明、户口本等)。
  领事官员有权依个案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理方式
  1、当事人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到大使馆办理。
  2、不能邮寄办理。
  3、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1、正常办理需4个工作日,收费10美元。
  2、加急办理:受理当日取证(上午11:30前提交申请,可于当天下午16:00取证),另加收30美元;受理后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加收20美元。
  3、由本人或他人持缴费单到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缴纳费用,并按取证日期持缴费单据到我馆领取证件。大使馆(或总领馆)不提供回邮服务。
  在取证单上标注取证日期或电话通知取证日期届满一年后,如证件仍无人领取,该证件将被集中销毁。
  因私护照正常换发
  一、申请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小2寸(48mmX 33mm)正面、五官无遮盖、彩色近照(半年以内)2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具体要求见相片规格)
  3、护照原件。
  4、护照相关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老签证页以及最后一次出境中国和入境老挝盖章页;
  5、在老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工作证、长期有效签证等)。
  领事官员有权依个案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理方式
  1、本人亲自到大使馆办理。
  2、不能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3、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1、由于护照需送往制证中心制作,正常换发护照办理时间约需15个工作日,收费25美元。护照换发无加急服务。
  2、由本人或他人持缴费单到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缴纳费用,并按取证日期持缴费单据到我馆领取证件。大使馆不提供回邮服务。
在取证单上标注取证日期或电话通知取证日期届满一年后,如证件仍无人领取,该证件将被销毁。
因私护照、旅行证颁发(新生儿)
一、申请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小2寸(48mmX 33mm)正面、五官无遮盖、彩色近照(半年以内)2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具体要求见相片规格)
  3、新生儿父母护照、工作证、居住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父母双方暂无结婚证,则只能为新生儿申办旅行证);若父母一方为老挝公民,须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老挝司法部公证、外交部认证的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双方同意为新生儿申请办理护照或旅行证声明书一份(使馆领事部内现场填写,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6、若父母一方为老挝公民,须提供新生儿未加入老挝籍证明材料。
  领事官员有权依个案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理方式
  1、新生儿及新生儿父母三人亲自到大使馆办理。若父母一方无法出席,须提供经国内公证处公证的代办护照委托书原件。
  2、不能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3、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1、由于护照需送往制证中心制作,正常换发护照办理时间约需15个工作日,收费25美元。护照换发无加急服务。
  2、由本人或他人持缴费单到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缴纳费用,并按取证日期持缴费单据到我馆领取证件。大使馆不提供回邮服务。
在取证单上标注取证日期或电话通知取证日期届满一年后,如证件仍无人领取,该证件将被销毁。
因私护照颁发(未曾持中国护照的在老华侨)
一、申请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小2寸(48mmX 33mm)正面、五官无遮盖、彩色近照(半年以内)2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具体要求见相片规格)
  3、户口簿、华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华理事会证明及本人长期未申请护照的情况说明。 
  领事官员有权依个案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理方式
  1、本人亲自到大使馆办理。
  2、不能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3、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1、由于护照需送往制证中心制作,正常换发护照办理时间约需15个工作日,收费25美元。护照换发无加急服务。
  2、由本人或他人持缴费单到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缴纳费用,并按取证日期持缴费单据到我馆领取证件。大使馆不提供回邮服务。
在取证单上标注取证日期或电话通知取证日期届满一年后,如证件仍无人领取,该证件将被销毁。
  因私护照遗失或损毁补发
  一、申请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补(换)发证件/非法移民身份核查表》一份;
  2、小2寸(48mmX 33mm)正面、五官无遮盖、彩色近照(半年以内)3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具体要求见相片规格);
  3、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他证明为中国公民的身份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4、在老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证、暂住证、长期有效签证等);
5、老挝移民局开具的护照遗失证明;若在老居留证明原件随护照一并丢失,须提供老挝移民局开具的工作证、暂住证遗失证明;
  6、本人书面护照遗失或损毁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老前后经历,现在老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的地点、经过,护照号码、发照时间、签发地点,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领事官员有权依个案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因遗失护照到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后,该遗失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如当事人申请补发护照后又找回已报失护照,请及时与使领馆联系。持用已报失护照回国,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罚。
  二、办理方式
  1、本人应亲自到大使馆办理。
  2、不能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3、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1、因私护照遗失或损毁补发需经国内核查,办理时间不确定,大使馆会电话通知取证时间。办理费用25美元。
  2、因私护照遗失或损毁补发,无加急服务。
  3、由本人或他人持缴费单到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缴纳费用,并按取证日期持缴费单据到我馆领取证件。大使馆不提供回邮服务。
  在取证单上标注取证日期或电话通知取证日期届满一年后,如证件仍无人领取,该证件将被集中销毁。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一、申请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填妥的《因公护照换领因私护照申请表》一份;
  3、小2寸(48mmX 33mm)正面、五官无遮盖、彩色近照(半年以内)2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具体要求见相片规格);
  4、原持因公护照原件。
  5、原护照相关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老签证页以及最后一次出境中国和入境老挝盖章页;
  5、在老合法居留证明原件(大使馆或总领馆工作人员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如工作证工卡、长期有效签证等)。
  领事官员有权依个案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理方式
  1、本人应亲自到大使馆办理。
  2、不能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3、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1、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需经国内核准,办理时间不确定。如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国内亲友事先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将有助于加快办理速度。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收费25美元。
  2、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无加急服务。
  3、由本人或他人持缴费单到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缴纳费用,并按取证日期持缴费单据到我馆领取证件。大使馆不提供回邮服务。
  在取证单上标注取证日期或电话通知取证日期届满一年后,如证件仍无人领取,该证件将被集中销毁。
  临时出国人员护照遗失申请旅行证
  一、申请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补(换)发证件/非法移民身份核查表》一份;
  2、小2寸(48mmX 33mm)正面、五官无遮盖、彩色近照(半年以内)3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不化浓妆、不佩戴首饰(具体要求见相片规格);
3、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他证明为中国公民的身份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4、老挝移民局开具的护照遗失证明;
  5、本人书面护照遗失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家庭住址,来老目的、经过,行程安排,遗失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的号码、种类、发照时间、发照机关,工作单位,派遣部门(仅限因公出国人员)等。
  领事官员有权依个案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理方式
  1、临时出国人员护照遗失补发旅行证,须由本人到馆申请。
  2、不能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3、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1、临时出国人员护照遗失补发旅行证须经国内核准,办证时间不确定。大使馆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取证。申请人也可自行与国内原派出部门联系,请其尽快回复,以便大使馆尽快颁发旅行证。
  2、大使馆自收到国内回复之日后正常办理旅行证,4个工作日(含)后取证,收费25美元;当天取证,另加收30美元;2-3个工作日取证,另加收20美元。
  3、由本人或他人持缴费单到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缴纳费用,并按取证日期持缴费单据到我馆领取证件。大使馆不提供回邮服务。
  在取证单上标注取证日期或电话通知取证日期届满一年后,如证件仍无人领取,该证件将被集中销毁。
  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申请旅行证
  一、申请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一份;
  2、小2寸(48mmX 33mm)正面、五官无遮盖、彩色近照(半年以内)2张,头部宽度为21mm~24mm、长度为28mm~33mm,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 (具体要求见相片规格);
  3、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带照片资料页);
  4、来老签证或在老挝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证等)。
  领事官员有权依个案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二、办理方式
  1、须由本人到馆申请。
  2、不能邮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3、无需提前预约。
  三、办证时间和收费标准
  1、正常办理时间需4个工作日,收费25美元。
  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上午11:30前提交申请,可于当天下午 16:00取证),另加收30美元;2-3个工作日,另加收20美元。
  2、由本人或他人持缴费单到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缴纳费用,并按取证日期持缴费单据到我馆领取证件。大使馆不提供回邮服务。
领事认证
须提交材料
  (一)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二)本人有效护照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或驾照复印件。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证方式、时间及收费
  (一)办证方式
  当事人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
  当事人应当按要求逐项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并在相应位置签名或捺指印。当事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领事官员可代为填写并要求当事人签名或捺指印。
  (二)办理时间
  正常办理时间需4个工作日。因补充证明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特急(受理当日上午11:30前提交申请,可于当天下午16:00取证):加收30美元;
  加急(受理后第二、三个工作日内发证):加收20美元。
  受理后,当事人持缴费单到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缴纳费用,并按取证日期持缴费单据到我馆领取认证书,逾期6个月不取,我馆将作销毁处理。
  (三)认证收费标准
  中国公民民事类领事认证:8美元/份,中国公民商事类领事认证:16美元/份;外国公民民事类领事认证:20美元/份,外国公民商事类领事认证:40美元/份。
注意事项
  (一)用于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公证自公证之日起超过3个月的,当事人需重新办理公证认证。
  (二)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超过6个月的不予认证。
  (三)送我馆认证的文件,领事官员将进行审核。如发现任何问题,如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该文件的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四)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认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经我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任意拆装或涂改。因申请人自行拆装或涂改文件引起的问题及相关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文化特色
一、川圹省中国烈士陵园简况
20世纪60、70年代越南战争期间,美国军事打击老挝境内爱国进步武装力量。1961年4月中老建交后,中国向老挝革命根据地川圹省康开派驻文化经济代表团,帮助老挝爱国力量抵抗美国侵略,争取民族独立。高云鹏、吕维汉、李志学、龚树礼、范长云5位同志在执行公务时遭美机轰炸牺牲。
1996年4月5日,中国驻老挝大使馆和老挝川圹省政府为五位烈士重建的烈士陵园和纪念碑落成。烈士陵园面积900多平方米,纪念碑高12米。纪念碑正面铭刻碑文:中国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二、乌多姆赛省中国烈士陵园简况
为帮助老挝爱国力量抵御美国侵略,争取民族独立,中国政府应老方要求于1962年至1978年派出民工大队等,赴老挝北部修筑公路。期间,269人遭美机轰炸牺牲。其中129人葬于孟赛县中国烈士陵园,81人葬于纳莫县中国烈士陵园。
(一)乌多姆赛省孟赛县中国烈士陵园
该陵园建于1974年初,位于孟赛县西南的班迢村,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左右,园内纪念碑高约5米,有烈士墓129座。
(二)乌多姆赛省纳莫县中国烈士陵园
该陵园建于1973年底,位于纳莫县赛瑟村,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园内纪念碑高约5米,有烈士墓81座(其中16座为有碑无文的无名烈士墓)。
三、历次扫墓情况
为表达对烈士的深切缅怀和哀思,自1995年以来,中国驻老挝使馆每年均安排人员前往祭扫三处陵园,并积极推动老挝政府、旅老华人华侨和中资企业共同对陵园进行维护、修缮和祭扫,有效地维护了陵园的整洁有序。
2014年9月30日,受关华兵大使委托,驻老挝使馆副武官陆继鹏驱车前往老挝东北部川圹省中国烈士陵园,向长眠在那里的5位中国援老烈士敬献花圈,缅怀烈士英灵。老挝中国商会川圹分会、中资企业、华侨华人代表出席了纪念活动。川圹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坎萨文上校和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省计划投资厅厅长、外事厅副厅长及烈士陵园所在地孟北县县长等地方领导陪同出席活动。
2015年4月3日,驻老挝使馆政务参赞梁建军一行在清明节前夕前往川圹,同川圹省副省长、省老中友协会长坎卞·西銮通一同祭扫川圹省中国烈士陵园。部分烈士亲属及老挝中国商会川圹分会、当地中资企业、华侨华人代表,老挝—中国友好协会秘书长西昆和川圹省相关部门代表近百人参加了祭扫仪式。中老双方向烈士墓敬献花圈,共同缅怀中国烈士。
2013年1月17日,布建国大使在老挝外交学院发表演讲,介绍中共十八大关于中国外交政策的主要精神。老挝外交学院院长坎袍,外交部办公厅主任赛亚甘及学院教职员工和学员约80人出席活动。
1月15日,布建国大使在老挝国家政治行政学院发表演讲,介绍中国过去十年发展成就和中共十八大精神。老挝国家政治行政学院副院长普冯、中联部副部长通沙万及学院司局级干部、教职员工和学员约500人出席活动。
合作交流
1989年以来,中老双方先后签订了文化、新闻合作协定及教育、卫生和广播影视合作备忘录。两国文艺团体、作家和新闻记者往来不断。
1990年开始互派留学生和进修生。老挝是我国对外提供奖学金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在华公费留学生人数每年超过300名。两国青年团交往密切, 2002年至 2008年,我共向老挝派遣7批76名青年志愿者。
两军关系顺利发展,中国军队领导人迟浩田、张万年、于永波、梁光烈等先后访老,老挝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隆再等老军领导人多次访华。
使馆领导
现任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方虹
历任大使
刘春 (1962.10—1967.01)
国鹰 (1974.05—1977.12)
徐晃 (1977.12—1981.06)
梁枫 (1988.03—1991.05)
黄国材(1991.05—1994.02)
李家忠(1994.03—1995.10)
赵家骅(1995.11—2000.12)
刘正修(2001.01—2003.08)
刘永兴(2003.08—2007.02)
潘广学(2007.03—2010.03)
布建国(女)(2010.03—2013.05)
关华兵(2013.06—2017.01)
王文天(2017.07—2018.11)
姜再冬(2018.11—2023.7)
注:1975年12月前为驻老挝王国大使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5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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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