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石海事局是一个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点位于湖北省黄石市。
机构设置情况
黄石海事局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黄石航政站的基础上建成航政处, 2003年元月,原武汉长江港航监督局黄石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石港务监督)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石海事局”,2005年5月1日完成水监体制改革,与地方十个法人单位融合后正式完成建局。黄石海事局设有8个部门,包括局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指挥中心、监管处、督察处、装备信息处、财务处、人事教育处;2个附属机构:通信信息中心、海事事务中心;设有5个海事处,包括鄂州、黄冈、黄石港区三个副处级海事处,蕲春、富池两个正科级海事处。
管辖水域情况
黄石海事局是长江海事局的分支机构之一,代表国家履行长江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现管辖范围为:从上界长江下游右岸泥矶过河标与左岸涨渡湖口闸连线(下游里程约984千米处)到长江下游右岸下巢湖河口连线与左岸鲤鱼山水道中洲 (下游里程约844千米处),为下界之间水域,全长140千米。其中各海事处管辖范围如下:
鄂州海事处:泥矶过河标与涨渡湖口闸连线下至鄂黄大桥桥区上界,航道里程984KM--945 KM,全长39KM。
黄冈海事处:鄂黄大桥桥区上界至刘家渡过江电缆线,长江下游航道里程945KM-918KM,全长27KM。
港区海事处:刘家渡渡江电缆线至小湾矶上沿岸标与牯牛洲2号红浮的连线,长江下游里程918KM-893.5KM,全长24.5KM。
蕲春海事处:小湾矶上沿岸标与牯牛洲2号红浮的连线至搁排矶下过河标与对岸武穴化肥厂取水码头连线,长江下游里程893.5KM-866.5KM,全长27KM。
富池海事处:搁排矶下过河标与对岸武穴化肥厂取水码头连线至鲤鱼山水道中洲与下巢湖河口连线,长江下游航道里程866.5KM-844KM,全长22.5KM。
主要海事职责
主要职责:
1 贯彻和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通航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2 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的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管理机构。
3 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水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负责所辖海事处船员管理业务指导工作。
4 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 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 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7负责维护辖区内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掌握辖区内长江无线电台设置及频率使用情况,办理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进网登记、备案等工作。
8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海事处主要职责
1 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以及船舶、水上设施检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 按照授权,具体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管理、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执法工作;
3 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工作;
4 具体负责辖区通航环境管理、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执法、船舶防台和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 具体负责本辖区规费征收以及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机关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