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口腔医学会(Chinese Stomatological Association,CSA)成立于1996年11月17日,是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是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以及从事口腔医学相关的医学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政府联系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发展中国口腔医学科学的社会力量。
发展历史
1951年,中华医学会口腔科学会成立。
1996年11月17日,中华口腔医学会正式成立。
2001年10月26至29日,中华口腔医学会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七次全国口腔医学学术会议在武汉科技会展中心召开。
2006年9月25至26日,中华口腔医学会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10周年庆典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
2011年9月,中华口腔医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学术年会在南京召开。
2016年9月27日,中华口腔医学会第五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召开。
2017年1月3日,中华口腔医学会2017年述职报告会在学会会议室召开。
2018年3月20日,第五届理事会第八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云南昆明召开;8月28日,中华口腔医学会党委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上海召开。
2019年8月27日,中华口腔医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会议在上海召开。
2020年8月31日,中华口腔医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理事会议在上海召开。
2021年10月18日,中华口腔医学会第六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12月3日,中华口腔医学会入选中国科协发布的中国特色一流学会拟支持学会名单,拟支持金额为95万元。
2022年1月,中华口腔医学会入选科协系统新媒体科学传播榜。
2023年3月19日,中华口腔医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党委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在安徽省安庆市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七)决定学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八)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20%;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及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十一)审批学术会议计划和工作计划;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及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及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一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3年6月学会官网数据,中华口腔医学会秘书处下设13个办事机构、39个分支机构。
组织会员
据2024年12月学会官网数据,中华口腔医学会个人会员总数超过15.6万人,单位会员497个。
拥护学会章程,自愿加入学会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学会会员。学会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别为普通会员、专科会员、学生会员、名誉会员。
(一)个人会员:
1.普通会员:口腔医学及相关专业的工作者,鼓励跨学科及与口腔医学专业合作的科技工作者加入。
2.专科会员:学会会员中,凡经过专科培训的从事口腔医学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可申请为学会专科会员。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不得申请专科会员。
3.学生会员:在读的口腔专科医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
4.名誉会员:
(1)对中国口腔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有重要贡献,热心支持帮助学会工作的著名医学专家、学者以及对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口腔医学界的友好关系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专家和知名人士,经自己申请,经批准后,可聘请为学会名誉会员;
(2)已卸任的学会理事会负责人和退休的卸任专业委员会(分会)主任委员。
(二)单位会员:
1.凡愿意参加学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与学会专业有关的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医疗卫生、教育、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
2.理事所在单位。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口腔医学会。
(一)普通会员、学生会员、由自己申请,可直接填写入会表或通过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向学会申请,经理事会授权会员工作部审核批准。
(二)专科会员由自己提交申请,经理事会授权所申请的专业委员会(分会)审批推荐,报学会会员工作部统一管理。
(三)名誉会员由秘书处、理事、各专业委员会(分会)或组织工作委员会推荐,报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聘请。
(四)单位会员由单位法人代表向学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授权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核,由会员工作部统一管理。
(一)普通会员、专科会员、学生会员:
1.权利: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学生会员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对学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优先参加学会举办的中国内外有关学术活动以及选派出席有关国际会议;优先参加科技研究项目和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的申报;优先参加学会举办的继续教育活动;优先在学会主办的科技期刊投稿、录用及获得学会编印的专业期刊和有关学术资料。
2.义务:遵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完成学会委托的工作;参加学会组织的科学技术推广、科学普及和咨询、公益项目等活动;按期交纳会费;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积极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名誉会员:
1.权利:有对学会工作的建议权与批评权。
2.义务:参与对中国国家口腔医学及卫生工作发展战略、政策的重大决策的论证、咨询等活动;为学会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
(三)单位会员:
1.权利: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享有对学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派代表参加学会组织的中国国内外有关的学术活动;取得学会有关的学术资料;可要求学会给予技术咨询;可请求学会协助举办培训班及中国国内外学术研讨会。
2.义务: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及接受学会委托的工作;协助学会开展有关的学术活动和科普活动;反映该单位科技人员对学会的意见和要求;按期交纳会费;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积极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连续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员资格自动丧失。学会追回会员证书或聘书。
业务资产
(一)推动中国口腔医学学术发展,开展口腔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讨,加强学科间和相关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和协作;
(二)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口腔医学综合性和专科性医学学术期刊、专著、口腔医学科学普及读物及口腔医学信息资料;建立口腔医学信息媒体平台,为会员、专业人员及大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开展全民口腔健康教育,普及口腔医学卫生知识,提高群众的口腔保健意识和自我口腔保健水平;
(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鼓励、组织会员和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努力学习和不断更新科学知识与技能,提高其业务水平;
(五)开展有关口腔专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组织制定、发布并实施口腔医学专业团体标准(含标准、指南、规范和专家共识等);
(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起草制定有关口腔保健用品功效标准;接受政府委托,提供专业及行业咨询;
(八)加强同境外口腔医学(牙医学)学术团体和口腔医学(牙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合作,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积极推荐专家竞聘重要国际学术组织的职位,提高学会的国际影响力及在国际学术组织中的话语权;
(九)为开发和推广口腔医学科学技术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咨询和服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根据行业和市场的需要,举办口腔医疗设备及材料展览,构建企业与专业人员交流合作的平台。积极开展产学研结合,促进新产品、新材料的市场转化;
(十)培养、发现和推荐人才,建立选拔机制、培养模式和评价标准,培育造就优秀口腔医学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十一)开展由中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的评审与奖励工作;
(十二)组织和参与各项与口腔医学发展、大众口腔健康水平提高的有关社会公益活动;
(十三)开展端正口腔医学学风和医学伦理道德建设的工作;
(十四)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反映会员和口腔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和口腔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
(十五)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20年12月4日,由中华口腔医学会牙周病学专业委员会主办、海口市人民医院承办的第十二次全国牙周病学年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来自全中国各地30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盛会,会议内容充分体现了牙周专业在多学科交叉融合、整体诊疗观念引领下发生的变化。
2021年10月15至17日,中华口腔医学会第十三次全国口腔黏膜病学暨第十一次全国口腔中西医结合学术大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该次大会由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黏膜病专业委员会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武汉大学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承办。大会主题为“交叉融合,创新奋进”。
2022年12月9日,中华口腔医学会第24次全国口腔医学学术会议(2022年会)在云端开幕。
学术期刊
《
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于1953年8月创刊,月刊,由中华医学会主办、中华口腔医学会协办,是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口腔医学专业学术期刊,该刊实行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以口腔医师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口腔医学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口腔临床有指导作用、与口腔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
《
中国口腔种植学杂志》创刊于1996年,是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华口腔医学会主办、精诚口腔医学期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出版,面向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栏目设置有专家述评或专家笔谈、论著(临床研究、基础研究、典型病例分析)、病例报告、经验介绍(含新技术新疗法)、文献综述、教育园地、学术争鸣、学术信息(涉及有价值的多种学术信息预告、学术动态及会议总结等)。
《
中国口腔颌面外科杂志》(China Journal of Oral and Maxillofacial Surgery)系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委员会会刊,由卫生部主管,中华口腔医学会主办,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委员会承办,于2003年3月正式创刊。主要报道中国口腔颌面外科领域的新成果、新经验、新理论、新知识,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开辟继续教育园地,以繁荣和发展中国的口腔颌面外科学事业。
《
临床口腔医学杂志》创刊于1985年,月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黏膜病专业委员会主办,面向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口腔医学学术刊物,被列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
《
Chinese Journal of Dental Research》(《中国牙科研究杂志》)为中华口腔医学会英文会刊,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口腔医学会主办、科学普及出版社出版,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承办的全英文、同行评议的专业学术期刊。内容涵盖口腔医学的各个专业领域。
《
中国口腔医学继续教育杂志》是中华口腔医学会主办、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口腔医学专业学术期刊。刊登口腔疾病诊疗、病例研讨、技术创新、继续教育等类型文章。
国际会员
中华口腔医学会是三大国际口腔医学学术组织世界牙科联盟(FDI)、国际牙科研究会(IADR)、国际牙医师学院(ICD)的团体会员。
荣誉表彰
2013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评为5A级社会组织并获中国科协“学会能力提升专项”优秀科技社团三等奖。
2015年,获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秀科技社团建设项目”二等奖。
2017年,获“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
2018年,获中国科协“世界一流学会建设项目(二类)”及全国学会9星级优秀党组织。
2020年,获中国科协“优秀抗疫学会”“优秀扶贫学会”和“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队”。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是由国家奖励办在2013年正式批准的社会力量设奖,每两年评审一次,于2014年进行首次评奖。被纳入到教育部学科评估指标中,同时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持续获直推国家科技奖资格。
科普活动
2019年4月23日,中华口腔医学会“卫生经济学研究项目”北京地区启动活动在北京市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朝阳学校顺利开展。活动由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普部司燕部长带领11位项目组成员指导学生们完成口腔健康调查问卷的填写,并向学生们详细讲解了青少年的口腔健康状况及口腔疾病的综合防治策略。
2023年5月27日,中华口腔医学会2023年5·30会员日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启动仪式在中国科技馆举行。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副部长宋玉荣,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副部长庞晓东,中华口腔医学会会长郭传瑸等嘉宾及百余名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出席仪式,共同庆祝属于口腔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节日。启动仪式后,科技工作者面向少年儿童开展口腔健康科普活动。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徽为外部轮廓为扁C字形框,框内上下文字分别为学会中英文名称,C字中心为蛇和杖,蛇缠绕在杖上,背景为中国地图。C、蛇、杖的组合构成学会英文名称的缩写CSA。
学会宗旨
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促进中国口腔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推进口腔医学科技创新,促进口腔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口腔医学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促进中国人民口腔健康水平的提高。积极开展学术活动,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优良学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发扬学术民主,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及社会主义医学道德,发扬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反映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口腔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相关事件
2024年12月8日,央视曝光了
口腔治疗机构乱象,其中一些挂着响亮的名头。诊所医生的履历中,被使用最多的身份,是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以及各类专业委员会的会员。然而,央视记者进入中华口腔医学会的官方页面,无需提供任何有效资质证明,使用假名缴费也可注册会员。并且,只需缴费,也能获得专业委员会会员的资格证。随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情况说明,经核实,近日媒体反映的中华口腔医学会对普通会员和专科会员入会未进行有效审核的问题属实。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责令该学会对已注册会员入会资格进行严格复审,并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进行整改。下一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立足登记管理职责,敦促中华口腔医学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中华口腔医学会12月10日回应称,该会在普通会员与专科会员的入会手续上,缺乏人工校验步骤,且信息系统不完善,系统对“个人身份信息”、“教育履历”、“工作经历”、“学历”、“职称”等内容未有效审查。会员注册通道已暂时关闭,学会正在对已注册会员的身份资质进行全部甄别复核。将深刻反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