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宝石文学奖是我国自然资源题材文学作品的最高荣誉奖项,于1990年设立,五年一届,由中国作家协会创联部和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共同举办,对繁荣自然资源文化、培养自然资源作家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简介
中华宝石文学奖是我国自然资源题材文学作品的最高荣誉奖项,于1990年设立,五年一届,由中国作家协会创联部和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共同举办,对繁荣自然资源文化、培养自然资源作家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作品范围
参评作品应为评奖期限内五年期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国土资源题材(地矿、
土地、
海洋、
测绘、
石油、
煤炭)作品。作者不限。
作品分类
1、小说类:包括长篇、作品集、中短篇。
2、报告文学类:长篇、作品集、中短篇。
3、诗歌类:诗集。
4、散文类:散文集。
5、科普类:长篇或作品集。
6、影视剧本:单个剧本。
7、文学评论类:评论集或单篇。
评选标准
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和精神,体现国土资源文化的发展方向,深刻反映现实生活,准确体现时代精神和历史发展趋势,反映国土资源人的工作和生活,富有艺术感染力。
评奖机构
1、评奖工作在
中国国土资源作家协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由国土资源作协秘书处、《大地文学》编辑部组成评奖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奖事务工作和颁奖大会的组织工作。
2、设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承担评奖工作。初评委员会由国土资源系统知名作家、评论家、编辑组成,终评委员会由聘请文学界有影响的作家、理论家、评论家、编辑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担任。各奖项评委不交叉。
3、评委不参加评奖。
评奖程序
1、作品征集。参加评奖的作者在“中华宝石文学奖参评作品申报表”认真填写,将申报表与应征作品各三份(原作至少1份)报送作家协会秘书处。
2、参评作品公示。作品征集截止后,评奖办公室审核确认符合参评条件作品公示。对反映的不符合参评条件的作品,经评奖办公室查明属实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3、推荐入围作品。初评委员会在广泛阅读、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对参评作品进行筛选,向评奖办公室提交适当数量的作品。进入初评的作品及初评委员会名单进行公示。
4、终评。评奖办公室向终评委员会提交入围作品。终评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认真审读后,确定获奖名单。
5、审定。中国国土资源作家协会主席团最终审定终评委员会的评选结果,公示,同时公布终评委员会名单。
5、评选结果颁布。公示结束后,由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统一发布获奖消息及获奖名单。
五、颁奖
召开颁奖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
历届信息
第七届
2024年4月23日,“兴文杯”第七届中华宝石文学奖颁奖典礼在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举行。
第七届中华宝石文学奖由中国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中国自然资源作家协会等单位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