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
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共同实施的活动
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决定从2010年起共同实施“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学校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函〔2010〕6号)要求,共有15个省(区、市)和11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切实将“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战略主题贯彻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将诵读行动打造成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主办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有效途径对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决定从2010年起共同实施“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
活动意义
开展中华古代经典及现当代优秀诗文的诵读、书写、讲解,是对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思想和文化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试点,引领广大师生更加广泛深入地感受领悟中华经典,加深对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了解和热爱,增强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的自觉性,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学生诵读、书写及讲解经典能力,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审美情趣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探索学校开展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形成示范成果,为经典诵读行动的全面推进和扎实有效开展积累经验,奠定坚实基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依托学校教育资源和优势,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相关课程、课外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和平台,积极实施“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使其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传承民族精神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及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课程体系
(1)充分利用现有课程资源。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应注重学科教学渗透,特别是在语文、历史、德育类等课程中融入并强化经典讲解、诵读内容,在教学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并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价。高校大学语文及中文、播音主持、影视话剧表演、师范类等专业相关课程中应进一步强化经典的讲解及诵读和书写技能的训练、考核。
(2)鼓励开发经典诵读、书写、讲解专门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试点学校可开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尤其应按照课标和有关文件要求开设写字课;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相关专业可结合培养语言文字交际能力、综合素质等专业需求,开设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的必修课;中等职业学校、高校应结合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开设经典诵读、书写、讲解公共选修课程,举办讲座。高校的相关必修课或选修课设一定学分,并进入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系统。
部属高校
全国11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1-11-19 20:15
目录
概述
主办单位
活动意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