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盐业管理局
中卫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管理局中卫分局是市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管理局中卫市盐业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盐业公司的直属企业,担负着全市盐产品的供应和消除碘缺乏病的重任,局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开、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全市盐业生产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
(三)按国家计划组织全省盐业生产、分配、调拨运输和销售;
(四)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综合平衡和审查盐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五)依照《盐业管理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六)完成自治区盐业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莫楼盐业批发仓库和城区碘盐批发部。
下辖中宁县盐业管理局(盐业分公司)、海原县盐业管理局(盐业分公司)。
领导班子
张自平:中卫市盐业管理分局局长、中卫市盐业公司经理、书记。
马文俊:中卫市盐业管理分局、中卫市盐业公司副书记。
李晓东:中卫市盐业管理分局副局长、中卫市盐业公司副经理。
地理位置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8 12:0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领导班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