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中卫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是中卫市人民政府的下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全市创新驱动战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等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六)牵头组织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指导县(区)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发展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技保密工作。
(九)拟订对外科技交流与科技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人才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优秀人才、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人才联系服务机制。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实施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措施。
(十二)按规定承担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六盘山友谊奖申报有关工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区、市创新驱动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外国智力工作。
领导分工
陈正刚:局长
丁全保(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定点对口扶贫、科技人才、干部学习教育、精神文明、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网络安全、保密、法治建设、政务公开;负责信访、单位内部安全、平安建设(禁毒教育)、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创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会工作;指导海原县科学技术局工作;对接联系自治区科技厅办公室、创新体系建设处(政策法规处)、外国专家服务处。
李红文(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成果登记转化、科技统计、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专项、基金)项目管理、科技中介、技术市场、产学研结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金融、科技投入、工业技术需求分析、工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招商引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东西部科技合作、科技安全;负责对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负责分管科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工业科技科、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指导沙坡头区科学技术局工作;对接联系自治区科技厅规划与基础研究处、资源配置与监督处、高新技术处、成果转化与科技服务处、科技合作处和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中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李建杰(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农村与社会事业科技、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技术需求分析、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高新园区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农业招商引资、农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区、星创天地创建及培育;负责科学普及、全民科学素质、科技查新服务、软科学;负责县域创新驱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对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分管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分管科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指导中宁县科学技术局工作;对接联系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处、社会发展科技处、创新体系建设处(政策法规处)、宁夏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宁夏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孟清荣(四级调研员) 主持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工作;协助李建杰同志分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财务、人事、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设、对外交流和后勤保障及重要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工作。承担重大科技调研、科技决策咨询活动。承担科学普及、科学传播、科技信息和科技宣传工作。统筹国外智力及科技人才引进服务工作,建立外国优秀人才、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人才联系服务机制。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工作。
(二)工业科技科。拟订全市工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重点工业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指导工业企业申报国家和区、市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和科技军民融合项目并监督实施。承担建立工业领域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的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中卫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及中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孵化器发展建设,承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申报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等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相关工作。负责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工作。承担工业领域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
(三)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拟订全市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规划、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负责组织申报国家和区、市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惠民工作。负责指导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科技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全市人口健康、生态环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各类科技计划。承担建立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的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星创天地”申报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指导协调、农业科技产业化和科技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和各类农业科技试点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领域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
(四)中卫市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中卫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国内外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科技信息服务;负责开展科技政策、规划的效应与发展趋势的战略研究,提供科技信息、发展动态和综合性研究成果,为政府及决策机构提供决策参考;负责科学技术交流及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建立,协调产学研合作与交流;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受理、评审、认定、推荐和发布工作,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政策服务;负责开展科技情报检索、查阅、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情报应用;负责组织园区各类项目的申报、初审、推荐、实施和检查验收,协调、落实园区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负责园区农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以及园区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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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