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规定;完成上级下达我区的人口计划和各项指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等职责。
主要职责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
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规定;完成上级下达我区的人口计划和各项指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参加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协同卫生部门做好
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管理。
4.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5.督查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贯彻《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事业费和社会抚养管理费,管理使用的督查指导。
7.负责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工作。
8.负责生育证的审批发放和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9.指导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10.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法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委及镇、办事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认真落实“七不准”规定,查处镇、办事处违法行为并及时作出处理意见。3、负责对全区范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对象的案件查处、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工作。4、负责强制执行案件的申请、文书的准备及配合法院的强制执行工作。5、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对象的复议、应诉工作。6、负责对口区政府法制局、市法制处的例会、检查、信息、总结、培训及具体事务的处理工作。7、负责独生子女费、奖扶、特扶等各项利益导向工作。8、负责依法治区工作。
指导站职责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检查指导各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全县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计划,协同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和规范;对计划生育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办公室职责
1、负责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2、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3、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编报信息,印发文件。4、负责人事工作(干部队伍建设)。5、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财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计生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2、负责机关和委属单位经费和固定和资产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征收、管理社会抚养费款项进行监督3、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4、负责各级财务报表的上报
宣传科职
1、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2、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3、协调宣传,文化、新闻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宣传,协助中原通讯办好《基本国策在中原》计生专栏。4、负责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的组织实施。5、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和规范,定期印制新的计生宣传品。6、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固定性标语改革、刷新和统计上报工作。7、负责计划生育新闻稿件的撰写和投送及稿件刊发见报登记工作。
人口学校职责
一、严格遵守委里各项规章制度。二、承担对乡级计划生育干部和乡级人口学校师资的培训,指导乡级人口学校培训的组织、教学按排及管理工作。三、承担对新婚夫妇和二孩持证夫妇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培训。四、承担对新婚夫妇和二孩持证夫妇发放培训结业证。五、承担对《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和《二孩生育证审批表》的发放和解释工作。六、有规范的基本管理制度。有校长职责,建立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制度等,一切均按制度办事。
统计科部门职责
1、制定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对各乡(镇)、办事处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2、做好生育指标审批发放,统计报表定期汇总、上报工作3、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信息中心职责
主要职责:1、负责委内网络的总体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委内网络的管理、运行、维护以及参与有关网络信息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2、负责委内信息化的总体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工作;特别是委内的数字化办公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3、负责全区计生网络信息安全规划、设计、建设工作;4、参与委内其他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建设工作。
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办公室
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宣传、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关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方面的文件精神。二、负责全区医疗机构以及个体诊所B超诊断仪清理核查、登记备案,澄清底数,确保监管到位。三、负责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群众举报和投诉。四、负责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的制定,起草有关文件、报告、收集,整理综合治理工作信息。五、定期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汇报开展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信访工作职责
职责:1、负责计划生育信访、电话访、来访的接待,登记,处理(自查、下转)工作2、负责乡镇、办事处处立案件的催查工作3、负责来信、来访、立案件的微机的录入工作4、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职工转交纪检、组织和人事部门的处理工作5、负责指导、监督乡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案件公示的落实情况
6、负责信访知识的培训工作7、负责案卷的整理、归档、结案报告的书写工作8、负责对口区政府信访局的例会、检查、信息、总结及具体事物的处理9、负责信访工作的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纪检工作职责
职责:1、负责完成区纪委分配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负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并推进落实;4、负责受理并查处有关党纪、政纪内容的信访、举报、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做好对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的考察教育工作。
科技科
职责:1、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2、全区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检查及四项手术的落实;3、负责计划生育科技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4、“两残”鉴定和其它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的审核把关工作;5、对持二孩生育证人员实施全程跟踪服务;6、负责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7、协调督促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做好信息互通工作;8、指导、监督、检查(镇)办计生服务中心做好计划生育技术务服务工作;9、计划生育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计划生育协会
计生协会是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党的群众路线在计生工作中的主动体现,是在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和部分群众积极要求实行计划生育的形势下诞生的。1980年5月29日,为适应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和国际交往与合作的需要,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应运而生。诞生至今经历三个阶段:一是初建阶段(1980-1985年),二是蓬勃发展阶段(80年代中期—1995年),三是提高阶段(1995年至今)。基本国情决定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从而也决定了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也将长期存在下去。1、国家计生协1980年5月29日在北京召开首届第一次全国理事会。会议通过了协会《章程》和协会会徽,选举全国政协副主席王首道同志为会长,会后,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地县先后成立了协会组织。2、中原区计生协会成立以来,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五大职能,紧紧围绕计划生育的中心工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我区“一高一低”的战略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区协会组织有了蓬勃发展。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公共单位都建立了协会组织,协会逐步成为我区在做好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3、为推动基层协会的活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确定每年的5月29日(中国计生协成立纪念日)为全国会员活动日,活动的重点是村(居)协会。村(社区)协会应从本地的实际发出,确立活动的主题,组织会员和群众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活动。此外,村(社区)协会还应抓住人口日、母亲节、新年春节等时机,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救助贫困母亲、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等活动,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