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法定简称“中国教师奖励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的李鹏同志提议,经
国务院批准,于1986年成立。
1986年,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的李鹏同志提议,经
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王震同志自荐担任首任理事长。
2006年10月,国务院颁布《
基金会管理条例》后,根据《条例》规定,基金会制定了新的章程,组建了新的理事会,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完成了注册登记。
基金会旨在为提高教师地位,扩大
教师影响,促进教师待遇改善和教师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解决。
自l986年国家建立教师奖励制度和成立基金会以来,共支出奖金和组织奖励性活动经费近亿元,奖励了近5万名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全国模范教师。组织了数十次全国性的奖励性质的教师考察、参观、讲学等活动,参加教师约2万余人。资助了边远贫困地区教师中出现的特殊困难。
基金会成立以来,通过奖励教师,开展教师奖励性质的活动,资助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等,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奖励基金所具有的政府奖性质,其它奖励形式难以替代,规格高,影响大,为全社会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