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
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第九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国书画名家协会在名单中。
组织机构
中国书画名家协会组织机构: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评审委员会、事业拓展部、活动策划部、培训中心及《名家书画报》、《华夏文艺报》媒体等。集合多方资源为中国书画家搭建平台,为其更好地走向市场、走向国际铺就一条成功之路。
会员准则
要求拥护中国书画名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书画名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书画名家协会。入会人员不论资历深浅、职位高低,一律平等。
第一条:凡申请入会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1、在全国性书画大赛或展出中获奖者。
2、作品创作具有较高水准,在书画界享有较高声誉者。
3、书法或美术作品参加过本会系统主办的展览并获奖者。
4、从事美术教育、编辑出版或群艺活动成就卓著者。
6、有一定书写、绘画水平,经本会理事或会员推荐,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者。
7、从事书画以外艺术创作范围的工艺美术创作以及从事影视、舞台美术创作有较大影响者。
第二条:申请入会者须自愿申请,填写入会登记表,附有关材料,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有权利参加协会举办的笔会、联谊会、采风活动等(多以企业界赞助形式)。
第五条:本协会帮助会员策划、出版个人专集,开展展览活动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第六条:本会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书画家的一切权益,在会员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七条: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罢免权;会员有权对协会的实施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八条:会员应相互团结,须共同维护本会的声誉和权益。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即停止其会籍。
备 注:
1. 所寄作品、资料保留协会存档。
2. 免冠1寸相片3张。
3. 发放本协会烫金会员证书,享受本协会的一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