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
非法社会组织
2016年7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第九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在名单中。
定位
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主要宗旨是建成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高水平的、有影响的科学研究与政策咨询中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互联网金融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和推进互联网金融学科建设的国家级平台,协助政府部门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与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个政策提供参考建议,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总则
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的英文名称为:ChinaInternet Finance ResearchInstitute。
研究院的宗旨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支持和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学术研究,促进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技术开发,培养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交流,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乃至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
研究院的定位
要建成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高水平的、有影响的科学研究与政策咨询中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互联网金融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和推进互联网金融学科建设的国家级平台,协助政府部门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与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调查和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参考建议,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主要职能
研究院的主要职能是:学术研究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研究课题,培训教育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业人才培养,科研孵化组织协调行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地方政府等部门深入合作,出版每年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报告》(入编《中国电子商务年鉴》),举办关于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大型活动以及系列讲座。
管理体制
一、研究院由设院长、执行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组成,院长、副院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二、研究院设院务委员会,负责研究院战略规划与重大事项决策。院长兼任院务委员会主任,设副主任若干名。
三、院务委员会成员包括院长、执行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和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院务会由院长、执行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主持召开。
四、监委会每届任期3年。
五、研究院下设六个工作部门:秘书处、教育培训处、合作交流处、金融服务处、综合办公处。
经费来源及管理
研究院经费主要来源于发起人的发起费用、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及社会捐助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协会的相关规定接受监督和管理。
参考资料
社会组织查询 .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
简介.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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