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文化奖由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播电影电视部、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作家协会和
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联合主办,始于1993年,评选的文艺作品形式分别为影视作品、舞台演出节目和文学、美术、摄影作品,每四年一届。该奖被
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为常设性全国综合类文艺奖项。共11个艺术门类,分别是:广播节目、电影、电视节目、民间艺术品、宣传品、文学、美术、摄影、戏剧、曲艺、歌舞。
奖项特色
一、坚持先进性和独特性相结合。以“发展人口文化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宗旨,坚持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和“三贴近”的原则,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创作题材的独特性。
二、艺术类别齐全。该奖项包括4大门类、10种艺术形式:电影、电视、广播类;戏剧、曲艺、歌舞类;文学、美术、摄影类;民间艺术类。每年评一类,四年为一届。
三、关注大局,与时俱进。第11届评奖增加了抗击“非典”文艺作品的评选。第12届评奖突出了“关爱女孩”文艺作品的评选。第13届评奖以来扩大了人与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新农村建设、喜迎奥运和抗震救灾等文艺作品的评选。
四、领导高度重视。
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原名誉会长宋平同志、姜春云同志、名誉会长彭佩云同志对举办中国人口文化奖非常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会长李金华,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斌,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崔丽对扩大中国人口文化奖的社会影响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加强对中国人口文化奖评选工作的领导,自第5届中国人口文化奖以来,成立了中国人口文化奖组织委员会,由会长担任组委会主任。
五、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妇联、中国文联、中国作协、
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中国广电协会、
中国电影家协会、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
中国戏剧家协会、
中国音乐家协会、
中国曲艺家协会、
中国舞蹈家协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等部委与组织的领导,担任中国人口文化奖组委会副主任,并选派著名艺术家担任评委,具有权威性。评选程序健全,纪律严明,评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并聘请中国文联评奖办、国家人口计生委监察局的同志为监委。历届评选中,从没有发生过舞弊行为,文艺界赞誉中国人口文化奖是“一方净土”。
六、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中国人口文化奖评选以来,报送作品的数量一届比一届多,质量一届比一届高,既有一大批国内著名的文学艺术家报送作品,又有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热情参与;既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级领导的重视,又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
奖项介绍
中国人口文化奖的宗旨是为了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口文化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指示精神,推动人口文化文艺创作的繁荣与发展,以有助于在我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十年来,中国人口文化奖评选作品的内容,包括了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优教、维护妇女权益、关心儿童成长、青春期教育、爱情婚姻、家庭伦理道德、老年生活、残疾人生活、扶贫济困、爱国卫生、保护生态平衡、爱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山、森林、水、大气自然资源,反对吸毒、赌博、暴力、卖淫嫖娼……社会公害。这一切问题都应该通过提高人口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来予以解决。
回顾历史,中国人口文化奖硕果累累;展望未来,中国人口文化奖前程似锦。有国家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大力支持,有广大文化艺术家和业余文化艺术爱好者以及广大民间艺人的踊跃参与,有新闻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中国人口文化奖评选活动将开拓发展,越办越好!
申报范围
一、作品创作及参评作品范围
凡2007年10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期间创作并公开演出过的,以人口文化为题材的舞台艺术类作品,包括戏剧、曲艺、歌曲和舞蹈类作品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参评作品内容和条件
参评作品的内容要反映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反映婚育新风、关爱女孩、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人口老龄化、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反映创建和谐幸福家庭,发挥社区功能等方面问题。作品创作要有利于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特别是家庭美德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参评作品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构思新颖,主题鲜明,艺术视角独特,艺术形象生动,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富有时代气息和民族特点。
三、推荐和报送作品要求
(一)需要报送的资料
1.光盘。请报送DVD或CD光盘,每件作品报送8份,每份光盘只记录1件作品。盘面上明确注明制作单位、报送单位、作品名称及作品类别、长度。报送的DVD或CD光盘必须是完成编辑后直接刻录母盘的复制品,保证图像和声音清晰,完好无损,画面无叠加的广告、图案、文字等其它与本节无关的信息。
2.剧本(歌谱、歌词等)。参评作品剧本打印报送8份,电子版光盘2份。
3.推荐表。制作单位认真填写《第十四届中国人口文化奖(舞台艺术类)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1)报送单位负责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推荐表以A4纸打印报送,一式8份。
4.参评作品汇总表。将《第十四届中国人口文化奖(舞台艺术类)参评作品汇总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无需打印,发电子版至省人口委宣教处信箱 。
5.剧照。报送参评作品如果有剧照,请在报送作品光盘上刻录5到10张,一并寄送。
(二)报送作品注意事项
凡报送参评作品,须同时制作单位和报送单位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参评作品推荐表》中填写的作品名称、主创人员姓名等要核实准确。所有作品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原版及有关资料底稿。组委会对作品有无偿使用于资料汇编、展示、公益活动的使用权,一经报送,组委会均视为已获报送单位和制作单位同意。推荐表和参评汇总表电子格式由省人口委宣教处下发,也可在中国人口文化会促进会网站上下载。
(三)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各市(州)人口委报送的作品于2011年8月10日前向我委宣教处报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