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校徽是
中国人民大学使用的标志,该校徽为“圆形篆书人字图案”、色彩为人大红和中文“中国人民大学”行书字体与英文“人民大学”文字环绕而成的标准组合为核心的图案。
确立历程
中国人民大学校徽曾有1987年确定的“圆形宝塔红星图案”和1996年确定的“红蓝双色人字图案”,由于种种原因,两个图案常混杂使用,其中一个失之于繁,一个失之于简,都不能反映“一所大学的全部理念、传统、风骨和几代师生的追求”。
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1988级本科生
章叶青的团队设计了新版中国人民大学校徽,并协助学校设计完成了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2002年10月1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徽开始试用。
2003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发布使用新版校徽。
2013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核准《
中国人民大学章程》发布,章程中对中国人民大学校徽做了阐释。
2017年4月26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校徽设计者章叶青校友与中国人民大学签署协议,向学校捐赠中国人民大学校徽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
设计要素
(2)确定以上述标志、标准色、标准字及其标准组合为核心构成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为中国人民大学新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学校徽志是圆形篆书人字徽标,以三个并列的篆书“人”字图形为基础;下方有“1937”字样;外环上方是“中国人民大学”大写字体英文名“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外环下方是中国人民大学第一任校长
吴玉章题写的校名“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校徽采用标准色“人大红”:
象征意义
使用原则
使用场景
中国人民大学校徽及其组合图案,用于包括公务名片、信笺、信封、稿纸、文件袋在内的办公用品,学生证、工作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等证件,请示、报告、合同、协议等公文,校旗、校徽、路牌等标识,以及会务用品、公关用品都要统一使用这一标志及其组合变化构成的图案。
注意事项
中国人民大学所属各学院、机关部处等单位在制作有明确范例的物品使用校徽时,不得自行改动;制作没有明确范例但涉及学校形象及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物品时,需报学校形象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制作使用。使用不当的,委员会有权予以纠正。
社会评价
2004年11月22日,《
中国青年报》公布了“公众最喜欢的大学校徽”调查结果,在主办方收到的77247份有效问卷中,中国人民大学的校徽以34%的获选率获第一名。(中国青年报 评)
2002年启用的新版校徽表明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人文社科学科门类齐全的高校。步入21世纪,学校确立了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干,兼有部分精干的、高起点的理工科的学科布局。(中国人民大学时任党委书记程天权 评)
设计者
章叶青,中国人民大学1988级本科生,1992年从人大毕业的,毕业后先后赴日本、德国学习广告设计。在北京歌华集团工作过一段时间后,于2002年创办了知行堂广告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创意总监。他曾经为新华书店、银行、企业都做过整体形象设计,还承接了中法文化年等多项涉外大型文化活动的总体形象设计。
争议事件
2003年1月,中国人民大学校徽图案曾申请注册为商标,并注册成功,专用期限为2004年6月至2014年6月。
2015年2月,人大校徽商标未续展的时候,与该校徽图案类似的图形正在被申请注册为商标,申请人为春回大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