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北京市举行的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51年10月23日~11月1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概况
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51年10月23日下午三时开幕。出席会议的有全国委员会委员一百四十一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地方协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以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特别邀请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工业劳动模范代表、农业劳动模范代表、革命老根据地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工商界代表、专家代表、教育工作者代表、文艺工作者代表、青年工作者代表、妇女工作者代表、华侨代表、宗教界代表、社会人士等共五百一十人。
主要内容
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首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毛泽东致开会词。会议听取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政治报告。
1951年11月1日闭幕会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周恩来作了关于各项报告讨论的总结讲话。
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中央人民政府各项报告的决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并在听取提案审查委员会章乃器委员所作的提案审查报告后,通过了关于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提案报告的决议。
会上,宋庆龄委员提出并宣读了关于支持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要求的决议草案。会议一致通过了宋庆龄委员所提出的决议全文。
会议并一致通过了致世界和平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电和复西藏地方政府电。
会议一致通过补选全国委员会十八名委员。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10 08:48
目录
概述
会议概况
主要内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