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9号,是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市的派出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在北京辖区贯彻落实和监测总行制定的各项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监测、评估辖区金融系统风险,研究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等。
历史沿革
2023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举行挂牌仪式,恢复省级分行制度。
现任领导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北京市分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密工作,承办北京市分行党委有关办公事务。
2.法律事务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处):负责北京市分行金融法治、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规定,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辖内金融法治、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重大问题。
3.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在北京辖区贯彻落实和监测总行制定的各项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制定辖内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相关政策;支持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负责金融市场管理工作;对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及相关领域进行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为总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4.金融稳定处:负责监测、评估辖区金融系统风险,研究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负责辖区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承担北京市分行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辖区金融机构评级工作;负责辖区内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工作;管理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央行资产;负责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负责金融机构开业管理;承担北京市分行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牵头北京市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办公室、北京市分行金融稳定协调会商机制相关工作。
5.调查统计处:承办辖内金融信息和有关经济信息的搜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及时向总行和北京市政府报告相关信息;落实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辖内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对辖内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内货币政策方面的统计并按规定对外公布,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货币统计工作;按制度要求开展辖内经济金融调查;按照规定提供金融信息咨询。
6.会计财务处: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等规定,拟订北京市分行和辖内金融机构的会计操作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北京市分行会计、财务管理以及固定资产集中采购等工作。
7.支付结算处:负责北京辖内支付结算、支付清算的管理工作,承担辖内非银行支付机构服务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工作。
8.反洗钱处:负责辖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
9.科技处:负责北京市分行科技规划、管理与建设,拟订北京市分行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承担北京市分行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安全管理和科技运维保障等工作,指导协调辖内金融业网络安全和建设,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和金融业标准化相关工作。
10.货币金银处:负责北京辖区货币发行、金银管理、发行库管理及反假人民币工作。
11.国库处:经理国家金库北京市分库;办理国库收支会计核算、统计分析;垂直管理国家金库北京市各代理支库、国库经收处;组织发行与兑付国债等。
12.内审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行有关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及办法,拟定北京市分行有关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监督检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部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金融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公务和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承办履职审计、离任审计,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13.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承担北京市分行干部队伍规划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工资与保险统筹管理、行员与聘用制人员管理、教育培训管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及统战工作。
14.金融研究处:围绕履行中央银行职责中心任务,跟踪当今经济、金融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分析和预测宏观经济、产业经济、区域经济、金融市场运行中深层次重大问题,开展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问题前瞻性研究,提供决策建议,组织和推动北京市分行调研工作;负责北京市金融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北京市金融系统金融理论与业务的研讨及相关学术活动,协调与中国金融学会和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及兄弟学会的联系与交流;编辑出版北京市金融学会会刊《北京金融》,组织金融资料和信息交流,为科研工作提供书刊资料服务。
15.征信管理处: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征信法规和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北京地区征信管理职责,推动首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6.外汇综合业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北京市分局机关日常办公、宣传、信息调研、技术支持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17.国际收支处:承担辖区国际收支、外汇收支、结售汇统计制度的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承担辖区内银行结售汇、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18.经常项目管理处:在辖区内贯彻执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办理经常项下各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担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管理;负责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形势分析;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传导和服务督导。
19.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制定并执行辖区内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及辖区内境内机构及个人业务的指引;对辖区内境内机构及个人资本项目下交易的外汇汇出、汇入及汇兑进行监管;对辖区内违反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等。
20.外汇检查处:依法对辖区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驻华机构、来华人员的外汇收支和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1.事后监督中心:对北京市分行营业、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复审和检验。
22.保卫处:承担北京市分行以及北京重点库、北京分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23.离退休干部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总行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4.宣传群工部(共青团委):负责北京市分行党的宣传工作、群众工作和北京市分行共青团工作。
25.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26.工会办公室:负责本机关工会工作。
27.营业室:按照人民银行会计管理制度,依托业务系统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和资金清算,保证资金安全和会计信息完整、准确。
28.清算中心:负责支付清算系统北京城市处理中心的日常业务运行和系统运行维护。
29.北京钞票处理中心:负责北京地区人民币回笼券清分、复点及残损人民币机械化销毁等工作。
30.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为北京市分行职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承担物品采购、固定资产和不动产管理、物业管理等职责,保障北京市分行高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