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机构职能
(一)负责总行机关行政经费、外事经费、部分直属单位经费和服务中心财务预决算管理;
(二)负责总行机关房产、车辆、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基建项目的规划与实施;
(三)负责总行机关后勤行政事务、社会事务和总行直属单位有关的社会事务管理;
(四)负责总行机关保卫、消防工作,维护机关办公安全,协调总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五)负责总行机关集中采购和医疗保健工作;
(六)负责总行节能办公室工作并统筹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作;
(七)负责总行机关的接待以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八)负责人民银行系统后勤协调联系工作;
(九)负责总行机关公务用车、餐饮供应、物业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服务中心党务、内审监督、行政办公、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一)按照总行委托,管理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完成总行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坚持为总行机关服务的宗旨,承担总行机关财务、资产、基建、行政、政府采购、服务监督等管理工作;
制定总行机关后勤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
负责总行机关及总行直属单位的房改政策、计划生育、交通安全、人防与防汛、安全保卫与社会治安统合治理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总行机关和指导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作;
代表总行机关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利;
为总行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历任行长
5.李葆华(1978年5月-198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