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是在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中国法学会和原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由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及全国30家大中城市的国内仲裁委员会于2004年发起并成立的、唯一经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仲裁法学学术团体,是业务主管部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直属单位。
学会成立后,本着将全国的仲裁机构、科研院校、仲裁理论教学研究人员和仲裁实务工作者紧密地团结起来,共同研究探讨中国特色的仲裁理论、健全中国特色的仲裁制度、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初衷,受到了全国各地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各大高等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的重视、关注与积极参与。
学会成立十多年来,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增强中国在国际仲裁界的参与意识和话语权;组织专家、从业者对多套仲裁规则进行多次修改,使之更接近甚至领先于国际规则。在中国法学会、中国贸促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创立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理论,推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科研成果,扶植了一大批既通理论又懂实践的专门人才,为促进仲裁学术繁荣、推动中国仲裁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目前,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拥有的团体会员,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北上广深等60多个大中城市的仲裁机构,中国石化和国家能源集团等企业,大成、金诚同达、中伦、君合等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等法律院系,等等。学会有个人会员近千人,涵盖仲裁从业者、大学和研究机构人员、律师、企业法务代表、国内外专家学者等,是代表整个中国仲裁行业水平的学术领军团体。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主要职责是:国内外学术研究及交流、培训仲裁员及律师、举办国内外仲裁理论及实务研讨会、出版仲裁刊物及相关书籍等。学会将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完善中国的仲裁立法、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理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欣欣向荣,走向世界。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桦皮厂胡同2号国际商会大厦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