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协会山东分会,简称作协山东分会。1957年7月成立于山东省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三次代表大会期间。
建设成就
它是山东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尊重文学艺术规律,发扬文艺民主,团结和组织全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进行创造性劳动,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该会依法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和经济权益,包括人身、创作和言论的自由及各种正当收入;积极与兄弟省、市作协分会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参加全国文学活动,加强同全国作家的联系和团结;团结台湾、港澳和海外侨胞中的作家,积极参加国际文学活动,推进中外文学交流;鼓励作家、文学工作者深入生活、勇于创新,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艺术风格、流派的自由竞争;组织和推动文学评论和研究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观点的自由讨论,保障批评和反批评的权利;积极培养全省文学创作的新生力量,努力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
人才培养
在中国作家协会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全省各地相应的文学组织机构在业务上予以指导和帮助。成立以来,对指导山东的文学创作与评论起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