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云南省境内的党内监督机关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中国共产党在云南省的党内监督机关,任期五年。本届任期自2021年11月开始。
领导班子
(2021年11月30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书记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冯志礼
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周 航、方志鸣(女)、 王江华、杨越远
纪委常委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冯志礼、周航、方志鸣(女)、王江华、杨越远、刘云明、师逸、孙玉刚、董 毅、刘云娥、李林波
组成人员
王 宇 王江华 王建新(彝族) 方志鸣(女) 冯志礼 吉 军 师 逸 朱 宏 刘 俊 刘云明 刘云娥(女) 齐晓勇(藏族) 孙 博 孙玉刚 苏建宏 巫运康(彝族) 李 军 李寿志 李林波 李雪峰(女) 杨大庆 杨大赟 杨永华 杨佳贤 陆维智(壮族) 金 涛 周 航 周建忠 孟凡兵 赵 毅 施静春(女) 袁丽娟(女) 聂金辉 聂继媛(女) 晏春云 姬兴江(彝族) 寇静冬(女,白族) 董 毅 蔡祥荣 戴志强 魏 平
全体会议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4 17:28
目录
概述
领导班子
组成人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