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包头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包头市设立的领导机关,现任市委书记:
丁绣峰。
主要职责
(一)对本地区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二)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的主张成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其他政令。
(三)加强对本地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
(五)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六)加强对本地区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七)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遵循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现任领导
书记
包头市委书记:丁绣峰
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书记,包头市人民政府市长:孟庆维
中国共产党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书记:杜学军、孙红梅、周强
市委常委
中共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王中和、孟庆维、杜学军、孙红梅、贺伟华、金满仓、乌云、陈万荣、包国权、王惠明、李淳仁
林立: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监委主任
杨二喜: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董欣悦:包头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李成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职务任免
2016年10月15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青山宾馆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共包头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