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学校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学校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领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德育工作,强化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作用,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八)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团组织,领导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
(十)法律和党内法规、相关规定确定的其他职责。
在中国共产党南京大学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其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党委常务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依照其议事规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
领导分工
书记
谭铁牛: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
副书记
谈哲敏:中国科学院院士,南京大学校长(副部长级)、党委副书记。
刘 淼: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南京大学监察专员。
常委
党群组织
南京大学办公室、保密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南京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南京大学党委巡视办;
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
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南京大学校报编辑部;
南京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南京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南京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南京大学党委人民武装部;
南京大学党委保卫部;
南京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南京大学工会;
南京大学妇联;
南京大学机关党委;
南京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党委;
南京大学科技产业党工委;
南京大学政产学研平台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