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12月26日至28日在梅州城区召开,参加大会的代表共320名。大会选举产生三届市委委员31名,候补委员6名,其中市委常委11名,
刘凤仪同志当选为市委书记,李国荣同志、
谢强华同志、涂麟清同志为市委副书记;选举产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1名,其中市纪委常务委员9名,潘宏启同志当选为市纪委书记,宋秉忠同志、翁汉涛同志为市纪委副书记。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第一届市委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通过了刘凤仪同志代表二届市委所作的《开拓创新团结务实为梅州经济建设再上新台阶而奋斗》的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