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
非营利性、全国性的社团组织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英文名称:GNSS and LBS Association of China,简称“GLAC”或“中位协”)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的全国性行业协会。成立于1995年,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的非营利社团组织,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团体会员。
发展历史
2000年10月26日,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第二届第二次理事会议在武汉召开。
2007年11月,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2008年6月,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召开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导航定位行业自律公约》。
2012年9月24日,首届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年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宣读了民政部关于中国全球定位技术系统应用协会更名为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的决定。
2013年9月25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理事会于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二层2号会议厅举行。
2014年1月16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全新升级改版的官方网站正式上线并投入运营;4月15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中国测绘创新基地举行;8月,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中位协)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并通过认证正式运营。
2015年1月8日,中国位置网服务联盟“百城百联百用”走进江门北斗论坛暨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五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议在广东江门市举行;6月12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百城百联百用”落地新奥暨北斗精准服务网全国百城签约仪式在河北省廊坊市举行;12月22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第五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中国测绘创新基地召开。
2016年1月29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在京召开北斗“百城百联百用”行动计划推进会。会议发布北斗“百城百联百用”行动宣言;7月20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在中国测绘创新基地发布2015年度《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白皮书》,并举行五届九次常务理事会会议。
2017年5月17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在国家测绘创新基地举行《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白皮书(2016年度)》发布会;6月28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测绘创新基地召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闵宜仁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宣布协会正式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脱钩,向建立权责明确、依法自治、治理规范的现代化社会组织迈进;12月21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第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中国测绘创新基地举行。
2018年9月7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第六届二次理事会议在绵阳召开,会上就协会近期主要工作、未来工作计划以及协会相关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2019年6月11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在哈尔滨组织召开了“北斗精准农业综合服务系统”和“基于北斗精准定位的农机集中式智能控制驾驶系统”科技成果鉴定会。
2020年6月12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中国测绘创新基地举行。
2021年12月3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入选中国科协公布的特色创新学会拟支持学会名单,拟支持金额为20万元。
2022年1月5日,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暨第一次党委(扩大)会议,在北京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成功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决定协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制定和修改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报党建领导机关备案;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
(八)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九)决定名称变更事宜;
(十)决定终止事宜;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每4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协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5日将会议的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经理事会或者协会5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由提议的理事会或会员代表推举协会一名负责人主持。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事项符合下列条件方能生效: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协会终止,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二)选举理事,当选理事得票数不得低于到会会员代表的1/2;罢免理事,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投票通过;
(三)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四)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250人,且不得超过会员代表的1/3,不能来自同一会员单位。
协会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理事单位应在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
(二)理事应是理事单位的主要领导;
(三)个人理事应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应热心协会工作。
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1人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协会,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3次不出席理事会会议,自动丧失理事资格。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
罢免常务理事、负责人,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投票通过。
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按得票数确定当选人员,但当选的得票数不得低于总票数的2/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经会长或者1/5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会长不能主持临时理事会会议,由提议召集人推举协会1名负责人主持会议。
据2023年4月协会官网显示,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设有29个专业委员会。
组织会员
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拥护协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协会:
(一)有加入协会的意愿,承认协会章程;
(二)在该行业和相关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支持协会工作,参加协会的活动,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且从事全球导航卫星系统与位置服务生产、经营、应用、管理、科研和教学的企事业单位及从事全球导航卫星系统与位置服务技术应用有关领域工作的社会组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五)从事全球导航卫星系统与位置服务及相关领域工作的个人且热心参与和支持协会工作,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单位应加盖公章);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登记证书;
2.单位、社会组织简介;
3.个人会员须提供有效证件。
(三)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并予以公告。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退会自由。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每年向协会上交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
(七)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
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连续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连续2年不按要求参加协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业务资产
(一)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卫星导航产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诉求,向会员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会员开展科技创新、生产协作、商务交流活动,提高行业整体科技创新和生产服务水平,促进会员企业互利共赢;
(三)建设卫星导航行业自律机制和企业诚信制度,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促进会员沟通与协作,维护国家安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利益;
(四)制定和推广卫星导航定位技术领域团体标准,开展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评选;
(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会员实施科研项目和示范工程,培养、举荐科技人才;
(六)开展卫星导航产业形势、产业政策和战略规划的研究,为政府建言献策,帮助会员高质量发展;依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发布年度性产业白皮书;
(七)举办年会、技术论坛讲座、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开展科普教育培训,组织会员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关键技术攻关课题,为会员提供行业资讯;
(八)建设协会多媒体平台,向社会宣传国家政策、行业动态、会员活动、企业优质产品等;
(九)组织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18年,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第七届年会暨中国北斗应用大会与中国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同期举办。年会暨北斗应用大会以“深化北斗应用 促进产业发展”为主题,年会隆重举行了一年一度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创新应用奖、终身成就奖颁奖仪式。
2019年9月10至12日,由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郑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协办的 “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第八届年会暨中国北斗应用大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
2022年9月21日,以“智能时空 创新引领”为主题的中国北斗应用大会暨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第十一届年会在河南郑州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来自全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的院士、专家及企事业单位代表齐聚一堂,共话北斗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之道,探讨北斗规模化应用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景与路径。
学术刊物
导航定位学报》于2012年10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于2013年3月正式创刊,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主管,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中国测绘学会及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主办的学术刊物,也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
荣誉表彰
2022年,获评2022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4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奖励编号0212),该奖是中国卫星导航技术领域唯一设置的科学技术奖。
卫星导航定位科技进步奖是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下设的奖种之一,主要针对卫星导航产业单位在基础理论、系统设计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突破成果。
卫星导航定位创新应用奖是卫星导航定位科学技术奖下设的奖种之一,主要针对卫星导航产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应用方面取得的重要成就。
卫星导航定位终身成就奖授予为中国卫星导航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学术成果在中国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学术道德高尚,得到广泛认同的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
科普教育
2022年9月17日,由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2022“北斗乐跑科普中国”大赛全国总决赛在郑州高新区天健湖公园成功举办。
2021年4月9日,由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主办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第四期培训班,在海口市如期举办。来自全国测绘资质单位涉密部门负责人、测绘成果保管和使用人员,以及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会员单位等近300人参加了培训班。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会徽是由导航定位系统、信号塔、发射信号以及英文简称GLAC组成,GLAC是GNSS and LBS Association of China的英文缩写。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中国卫星导航产业企事业单位、科技工作者,以组织开展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为核心的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的研究和应用推广,促进北斗导航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和发展为己任。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代表会员利益,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创建协同合作、良性竞争、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秩序,倡导和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发挥市场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30 15:43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