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十分重要并需要妥善处理的一对矛盾。在中国古代,由于专制权力不断强化,法律从根本上受到权力的制约与支配。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乃至同一王朝的不同时期,二者之间的关系又表现出统一性。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突出的一点是皇帝“重法”“遵法”,这说明,权力与法律关系的处理好坏,与国家的治乱兴衰存在某种必然联系。如果说法治与盛世是不可分的,那么,王朝末期都是法制败坏的时期。反观西方国家,由于皇(王)权形成的较晚,伴随着市民阶层的崛起,皇权受到法律的制衡,宪政体制较早完成了对皇权的制约。
林乾的《中国古代权力与法律》一书,是系统全面阐述中国历史上专制权力与法律关系的第一部专著。该书从“法与天下共”对君主擅法的限制,以及法司的职守对君主守法的约束等方面,研究了君主权力的法律制约机制问题;同时也从历史的时间序列上研究了尊君抑臣之法的生成及其演变。作者认为,唐代是中国古代权法关系处理得最好的时期,“法勺天下共”在统治阶层成为某种“共识”。宋以后尤其是明清两朝,尊君抑臣之法得以强化,突出的表现是“废人而用法”,也就是说,除了最高统治者外,各级文武官员的权力大多受到各种繁密法条的限制,从这种意义卜讲,权力受制于法律,,这部书还探讨了政治斗争导致法律变异,行政与司法权的分合等重要问题,都颇具创见与启示。相信本书的出版会对相关研究起到推动作用,对现实也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林乾多年从事明清史研究,尤其侧重于政治制度史。在
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到
中国政法大学工作后,又师从我攻读法律史博卜。他为人谦和,但在学术观点上却是旗帜鲜明。坚持原则。他治学严谨,史学功底深厚。这部书可以说是他将历史学与法学结合起采进行综合研究的一个可喜成果。祝愿他继续努力,在法律史研究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
林乾,男,1959年生于长春。先后于1983年、1987年、1999年获吉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1年攻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博士学位。曾在
吉林师范大学、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任教或从事研究工作。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