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简称中国民促会)是一个全国性、非营利性、联合性、自愿结成的独立社团法人。1992年经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批准成立,1994年在民政部登记注册。4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具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特别咨商地位、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咨商地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观察员资格、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观察员资格。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及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愿景与使命
愿景:公平享有发展机会
使命:推动中外民间协同,助力全球持续发展。
发展历史
1992年
7月22日,中国民促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成立
1993年
中国民促会经民政部批准成立
1994年
中国民促会在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
1995年
参加联合国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
1996年
启动为期7年的中国-菲律宾民间组织交流项目
1999年
首次发布机构年度报告,创刊中英文版《国际民间组织合作论坛》,建立中国民促会中英文双语网站
2000年
举办第三届国际民间组织合作研讨会
2001年
中国民促会开始与美国环保协会(EDF)合作
2002年
与德国基督教发展服务社(EED)合作,开启了为期18年的民间组织能力建设项目
2003年
“跨国公司与公益事业高级论坛暨公益项目展示会”经过近三年的筹备于11月在北京召开,来自政府、国内外NGO组织、国际多边组织、跨国公司、国内企业及媒体等共300多名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2004年
受联合国粮农组织、亚洲土地改革和乡村发展民间组织联盟的委托,在京举办“第27届联合国粮农组织亚太地区民间组织磋商会”
2006年
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确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07年
获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特别咨商地位
发起成立中国民间气候变化行动网络项目(CCAN)
首次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截至2023年已连续参与15届
2008年
为配合北京奥运会,中国民促会绿色出行网络与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合作开发“ 绿色出行碳减排网上计算器”
5.12汶川大地震之后,中国民促会成立应急小组积极开展救灾工作,并获得商务部颁发的荣誉证书
2009年
中国民促会绿色出行基金在民政部登记注册
正式出版《民间组织操作指南》
中国民促会作为创始机构之一开始举办东亚民间社会论坛,开启了连续十届的中日韩民间社会论坛
2010年
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中国民促会发起成立中国发展有效性网络(CEDN)
2011年
获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WSSD)咨商地位
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观察员资格
中国民促会施永青农村发展基金在民政部登记注册
2012年
中国民促会在德国粮惠世界(BftW)支持下启动中国气候变化教育项目
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专项资金支持
中国民促会成立二十周年
2013年
主办第二届中国-欧洲-南美民间组织对话会,并出版英文案例集
2014年
发起成立中国民间社会性别网络(CCGN)项目
受商务部援外司委托开展“民间力量在对外援助事业中的地位与作用”课题研究
2015年
中国民促会家长与教师合作委员会(CPTA)成立
中国民促会开通微信公众号
联合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爱德基金会共同出资400万元发起成立北京市第一家社区基金会——北京市思诚社区公益基金会
2016年
获得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首次参加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会议(C20)
首次参与金砖国家民间社会论坛
2017年
主办临时活动备案工作座谈会,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参会
中国民间气候变化行动网络(CCAN)成立十周年,在北京举办CCAN十周年战略会
2018年
启动欧盟支持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项目”
澜湄合作博览会暨澜湄合作滇池论坛期间,在昆明主办首届澜湄国家民间组织论坛
2020年
与原业务主管单位商务部脱钩
首次参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并举办专题论坛
获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观察员资格
2021年
首次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并举办分论坛
首次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
2022年
中国民促会成立三十周年
首次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并在日内瓦万国宫举办边会
2023年
2023年12月28日,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第八届会员大会在北京召开。
荣誉
2004年
中国民促会国际顾问杜丹德博士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并受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亲切接见
中国民促会成为亚洲土地改革和乡村发展民间组织联盟(ANGOC)理事会成员单位
2006年
中国民促会国际顾问雷朵莉女士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并受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中国民促会加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和全球公民参与联盟(CIVICUS)
2007年
中国民促会获得第四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NGO组织奖”
2008年
5.12汶川大地震之后,中国民促会成立应急小组积极开展救灾工作,获得商务部颁发的荣誉证书。
中国民促会秘书长黄浩明荣获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称号并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2010年
中国民促会获得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2011年
中国民促会获得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WSSD)咨商地位。
中国民促会获得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观察员资格。
2013年
中国民促会提交的研究课题《我国社会组织国际化战略与路径研究》获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一等奖。
2016年
中国民促会获得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评估全国性公益社团4A等级。
2018年
中国民促会主办的首届澜湄国家民间组织论坛,入围“2018年中国民间组织走出去十大事件”。
2020年
中国民促会被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授予“优秀合作伙伴”荣誉称号。
2022年
中国民促会再次获得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全国性社会团体4A等级
中国民促会被海洋蓝丝带保护协会授予“2017-2022年度优秀合作伙伴”荣誉称号
业务范围
(一)推动国际合作。通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国际多双边机构和国内外企业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合作伙伴)的联络和交流,推动合作伙伴和国内外社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二)推动国内社会组织国际化成长。发挥平台优势,为国内社会组织提供培训和个性化辅导;为国内社会组织走出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展览、展示、论坛和会议活动,分享行业信息,促进行业发展;
(四)围绕公益慈善领域的国内外社会组织的国际合作和交流进行行业研究、开展咨询服务、提供政策建议。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工作成果
中国民促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参与国际
民间组织合作事业,并始终与国际上从事发展和合作的民间组织和多双边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截止到2011年12月底,中国民促会已经与176个国外民间组织和国际多双边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已有19个国家或地区的92个国外民间组织和国际多双边机构通过中国民促会向我国提供了人民币5.74亿元的资金援助,从国内各方筹集项目配套资金人民币3.52亿元。项目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112个区县。此外,中国民促会利用机构优势,广泛参与国际事务,加强双边民间组织的交流和互动、参与区域民间组织的交流和合作、提升民间组织社会功能。
组织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