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City Planning,CACP)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由
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指导管理的由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实施、城市规划信息、城市规划展示、城市勘测、城市基础设施及有关规划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
发展历史
1993年1月,
建设部城市规划司正式提交了尽快成立城市规划行业协会的申请报告。
1993年5月,建设部正式批准成立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1993年10月,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经民政部正式核准登记注册,批准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行业性社会团体。
1994年7月,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
2002年1月,原建设部城乡规划司主管的《城市勘测》杂志改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主办,城市勘测专业委员会受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委托负责《城市勘测》杂志的具体工作。
2017年3月10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复旦大学举行了城乡规划工作的融合与创新暨协会会刊《城乡规划》杂志首发式。
2022年1月,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成建制转入
中国测绘学会。
2024年11月15日至16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青年规划师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深圳举行。
组织体系
组织构成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
协会设有二级专业委员会,分别为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城市勘测专业委员会、女规划师工作委员会、信息管理工作委员会、规划展示专业委员会、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工作委员会、高校规划院工作委员会、规划设计(境外机构)工作委员会、青年规划师工作委员会。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对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协会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财务室、会员部和注册城乡规划师办公室。
组织会员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从事城市规划相关业务、学科研究、专业活动等行业范围内的机构;
(四)具有独立的民事法人资格。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三)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四)由协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协会活动并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业务经费
(一)组织研究城市规划行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有关问题,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二)总结、交流、推广城市规划行业的先进经验,总结、交流、推广全行业在科研、设计、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优秀成果,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和论文,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三) 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优秀城市规划设计”评选活动;
(四)受政府委托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相关城市规划专业展览活动,促进行业信息传播和交流;
(五)承担城市规划咨询服务活动;
(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管理本会的网站、编辑出版刊物和信息资料;
(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民间社团组织的联系,开展与城市规划相关的培训交流活动;
(八)组织开展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人才培训活动;
(九)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十)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有益于本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提供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2022年11月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主办,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中国儿童中心支持的“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配套活动——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国际论坛”在上海举办。
2022年11月10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中国儿童中心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儿童友好行动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23年4月21日,由江苏省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主办,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办,陕西省城乡规划协会、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协办,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和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指导的省(自治区)规划编制单位业务交流会在西安召开,会议通过“以学入论、以践成验”的交流模式,积极探索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规划行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2023年5月6日,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高校规划院工作委员会主办的主题为“产教融合:新时代高校规划院的使命与挑战”的2023年年会在上海举办,来自全国各高校规划院的代表110余人以线上线下的方式与会,就规划院产教融合之路面临的行业发展、学科建设、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深化等一系列挑战展开讨论。
2023年6月9日,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主办,天津市城市规划协会、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承办的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交流会暨2021年度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颁奖会议在天津召开,会议主题为“面向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规划探索”。会议交流分享了规划行业在新发展阶段的规划编制与实践经验,从业务和技术层面总结、探索了以规划引领的城市高质量发展路径
2023年9月14日,由长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办,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指导的主题为“传承、创新、突破”的第九届全国副省级规划编制单位业务交流会在长春市召开,此次会议探讨了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成为时代主旋律的大背景下,副省级规划编制单位如何应对时代背景转型发展。
学术期刊
《城乡规划》杂志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出品,复旦大学和上海文化出版社联合主办,复旦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和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承办的综合性学术期刊。2017年3月起作为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刊正式发行。中国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刊号为CN31-2128/TU。
人才培养
全国优秀规划设计奖
截至2024年7月,“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已经组织开展了1998年度、2000年度、2001年度、2003年度、2005年度、2007年度、2009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共十四届评选工作。
1.发展历史
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的前身是“部级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活动始于1986年,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规划局组织开展。1998年由于国家机关体制改革,职能分解,将建设部“部级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的组织评选工作转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具体负责。2007年全国开始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清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相关评选工作和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于2008年成立了第一届“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组织委员会”,制定《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布,该奖为“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
2.评选范围
优秀城市规划设计奖评选范围包括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实践、城市规划研究等。
3.评选标准
一等奖:达到同类项目的国内领先水平,技术难度大,在规划理念和方法方面有突出的创新,对提升行业技术进步作用重大,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等奖:达到同类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在规划理念和方法方面有所创新,对提升行业技术进步作用较大,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等奖:达到同类项目的国内较高水平,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
表扬奖:在某些方面具有同类项目的国内较高水平,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文化传统
宗旨
遵守中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适应城市规划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履行行业代表、协调、服务自律的职能,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愿望,热情为会员服务,密切行业横向联系,发挥政府与行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事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现任领导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负责人
会长:唐凯
副会长:孙安军、何芩、卢涛、周俭、周长林、陈桂秋、孙晓文、张帆、邓东、姚本伦、陈亮、丘永东、司马晓、高黄根、李琪、邓兴栋、毛兵、 胡忆东、戴晴、袁昕
秘书长:谢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