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声学学会
学术性、公益性、全国性社会团体
中国声学学会(Acoustical Society of China,ASC)成立于1985年,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全中国声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公益性、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发展历史
1964年,中国物理学会成立声学学会。
1978年,中国电子学会成立应用声学学会。
1982年,中国加入国际噪声控制工程委员会(I-INCE)。
1985年,汪德昭、马大猷、应崇福、魏荣爵、魏墨盒等科学家共同协商,合并声学学会和应用声学学会,成立中国声学学会。
1988年,中国声学学会加入西太平洋地区声学委员会(WESTPRAC)。
1995年,中国声学学会加入国际声学委员会(ICA)。
1999年10月31至11月3日,中国声学学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安徽省潜山县召开。
2007年1月26日,中国声学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8年10月21日,中国声学学会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在上海召开。
2009年,学会成为国际声学与振动学会(IIAV)理事单位。
2011年4月15至17日,中国声学学会七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召开。常务理事及常务理事代表3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4年11月29日,中国声学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
2018年11月10日,中国声学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19年4月13日,中国声学学会第九届第一次常务理事扩大会在江西南昌召开。中国声学学会理事长张春华、副理事长、秘书长、学会常务理事和监事会监事、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共计51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张春华理事长主持。
2022年11月27日,中国声学学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如期召开。会议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下会场设于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多功能厅会议室。
2023年6月28日,民政部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中国声学学会准予变更登记,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李风华。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四)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终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六)决定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八)制定、审查学会的工作计划、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九)领导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四、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时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有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据2023年4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声学学会下设13个专业委员会,7个工作委员会。
组织会员
据2023年4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声学学会拥有持证会员6500余人,会士、高级会员共205人,团体会员59个。
学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包括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会士、外籍会员、荣誉会士。
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该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申请加入学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学会章程;
(二)执行学会决议和决定;
(三)在学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学生会员: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声学和相关专业学习的在校学生;
(五)普通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以及与之相当的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
3.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研究、教学、生产、企事业单位科学教育组织管理部门从事本学科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者,或虽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但已工作多年并具有相当于诙款第1项规定的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的科技人员和技术革新家;
4.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该学科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和企业家;
(六)高级会员:已获得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在声学科学技术领域中成绩显著,学术上有较高造诣,并具有三年以上普通会员会龄的声学科技人员;
(七)会士:在声学科技领域有杰出贡献、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高级会员会龄的会员;
(八)荣誉会士:对声学科技的发展有重要贡献,具有较高学术威望,热心参加或协助组织中国声学学会学术活动的中国国内外专家、学者;
(九)外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联系的外籍声学工作者,提出申请,可接受为学会的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入会,需向学会直接申请,由学会会员一人介绍,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并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即为中国声学学会外籍会员。
(十)单位会员:从事声学及相关领域科研、教学、开发和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可向学会申请,成为学会单位会员。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通过中国声学学会官方网站申请入会;
(二)由学会办公室审核相关材料,报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外籍会员除外);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三)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对违纪违法的或者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决定予以取消会籍。
业务资产
(一)举办声学科技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声学科技水平,促进声学学科创新发展,服务中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二)开展声学学科领域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增强与国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三)依照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奖励和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声学科技人才,发现培养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
(四)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委托承接声学领域的科技评估、技术标准拟制、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五)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六)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举办符合学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活动;
(七)开展科普工作,普及声学知识,推广声学科技、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声学领域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相关数字出版活动,提供科技知识服务;
(九)组织声学领域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
(十)加强学会自身建设,搭建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之家,维护会员和声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和声学科技工作者服务的各种活动;
(十一)加强学会自律功能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政府和社会资助;
(二)会费;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收入;
(四)捐赠;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全国声学大会是由中国声学学会主办的年度旗舰会议,是涵盖声学各专业领域的综合性学术盛会。学会利用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平台优势,汇集声学领域专家和声学科技工作者,致力于培育高端前沿学术活动,打造集前沿性、战略性、学术性于一体的声学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流平台,已形成集智库、学术、科普、产业为一体的特色学术品牌活动。承办全国声学大会是承办单位展现科研成果、引进中国国内外群体智慧、了解声学技术前沿动态、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及中国国内外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2017年9月22至26日,由中国声学学会主办,哈尔滨工程大学承办,黑龙江省声学学会协办的2017年全国声学学术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中国声学学会理事长王小民,副理事长张春华、邱小军、谢菠荪、李琪,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姚郁,黑龙江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福,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士莪、杨德森等出席了开幕式。来自全中国各大学、科研院所、公司企业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共计781人共聚一堂,以“智能声态,引领创新”为主题,开展了学术研讨与交流。
2018年11月10至12日,2018年全国声学大会在北京举办。该次大会由中国声学学会、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主办,声场声信息国家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先进水下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承办。大会以“创新声学科技,服务国家发展”为主题,围绕声学科技前沿问题、声信息技术领域中国国内外热点难题、关键技术瓶颈问题等开展交流和讨论。来自全中国多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近500名代表参加大会。
2019年9月21日,2019年全国声学大会在深圳市召开。大会由中国声学学会主办,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承办。中国声学学会理事长张春华、副理事长李琪,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声学学会名誉理事长杨士莪,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杨建华等出席会议。
2021年3月28至3月31日,由中国声学学会主办,复旦大学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联合同济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华东理工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机械系统与振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上海市声学学会共同承办的2020-2021年全国声学大会在上海市举行。
学术刊物
噪声与振动控制》 (Noise and Vibration Control)由中国声学学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承办,编辑部设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内。该刊物是科技人员、工程师和大专院校师生,交流学习噪声与振动控制应用研究的理论、技术、方法、经验和知识的公共平台。主要内容有噪声与振动控制理论;噪声振动治理的技术理论、方法、经验、设计技术以及工程实例;基础理论讲座;噪声振动测试技术;中国国内外噪声振动控制原器件、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以及工厂介绍等。办刊宗旨为刊登原创学术论文,跟踪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方向及其动态;交流科研成果及噪声与振动控制工作经验;宣传和普及相关标准和规范,促进中国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的发展。
应用声学》是由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主办,中国声学学会、《应用声学》编辑委员会编辑出版的学术刊物。1982年创刊,双月刊,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办刊的宗旨是繁荣应用声学事业,促进新成果的开发与推广,加强科研、工程技术人员与生产实践者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该刊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刊载声学领域中具有创新性、应用性和应用基础性的研究论文、综述评论、报道新研究成果和产业化新技术的进展。主要栏目有应用声学论坛、综述与评论、研究报告、研究简报、综合报道、知识介绍、新书评介、动态·信息。
声学学报》(Acta Acustica)由马大猷院士于1964年创办,是中国科学院主管、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主办、中国声学学会和《声学学报》编辑委员会编辑出版的中文学术期刊,刊载具有创造性的声学研究论文、实验性论文和重要应用性论文(包括实验工作、理论和应用研究、仪器研制)。
人才培养
2020年5月23日,“云游实验室,走进声世界”线上直播活动在中国声学学会会员单位中科院声学所半消声实验室正式开始。中国声学学会常务理事、声频工程分会主任委员、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副所长杨军出席活动并致辞。活动通过实验室参观、实验设备演示、互动答疑等环节,向公众展示了给声音“照相”的声像仪、“以声消声”的有源消声器、外科大夫的手术利器——超声手术刀和无线无源声表面波传感器。当日下午直播活动走进了“全国声学科普教育基地”中科院声学所东海站,跟随主持人的步伐,带领线上观众一起参观了声学科普长廊,走进东海站科技成果展厅,观看了珍贵的深远海科考视频,体验了趣味十足的声学实验,内容涵盖水声学、超声学、医疗声学等多个声学细分领域。该次活动在西瓜视频、抖音、今日头条线上直播平台发布,播放总量超40万。
2022年7月7日,中国声学学会携手常熟市海虞镇新州村于常熟经济开发区开展了“走进声学世界·探索声音奥秘”主题活动,带领青少年们用眼、用耳、用心感受声学科技的魅力,此次活动由苏州市声学学会承办。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声学学会会徽由声波以及Acoustical Society of China的英文缩写ASC标出的中国声学学会名称组成。
中国声学学会会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在出版物上印制,也可作为徽章佩戴或其他经过授权的场合使用。
学会宗旨
学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学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引领作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团结和动员全国声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声学学科的创新发展和繁荣,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声学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声学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声学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反映会员以及声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促进中国声学科技事业的发展,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为建设科技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参考资料
学会简介.中国声学学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17 21:53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