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主长城奖
中国广告协会设立奖项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是由中国广告协会设立的奖项。
奖项设置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09年度品牌奖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09年度最具传播力品牌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09年度公众信赖品牌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09年度热心公益活动品牌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09年度服务广告客户最佳媒体
参赛要求
·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09年度公众信赖的品牌
产品质量好,服务到位,广告宣传可信度高,有较高的公众美誉度。经广告宣传,消费者(公众)对企业产品质量、品牌、营销活动有较高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综合评价较高的企业。
本奖项由公众直接投票产生。
参评企业
参评2009年度“中国广告主长城奖”的企业必须是由媒体推荐的,在大陆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符合以下具体条件和标准:
自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止的年度内:
(一)广告投放额
年度内,在全国的广告投放金额超过1000万(含1000万)人民币(不包港澳、台地区)。
(二)广告投放量
年度内,在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地方有不少于200次以上(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级报纸所有广告刊播量总计)广告投放量(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三)广告投放内容
年度内和刊播的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可信,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和低级庸俗虚假的广告内容。
参评企业的范围
凡符合上述参评条件和标准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年度的评选。
参评要求
参加“中国广告主长城奖2009年度公众信赖的品牌”评选,先由合作媒体对所推荐的候选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并对其在社会责任、产品的使用与购买、满意度、知晓率等方面进行调查,并根据1000名以上公众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按规定标准决出全国大奖候选者。
颁奖典礼
在广西南宁举办的第16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上,公布2009中国广告主长城奖评选结果,并将于2009年10月31日晚举办盛大的颁奖盛典。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29 22:51
目录
概述
奖项设置
参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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