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全国性、联合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China Federation of Radio and Television Associations,简称“中广联合会”或“CFRTA”)成立于1986年,是经中国共产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使用事业编制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管的社会组织,是由中国广播电视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社会组织和会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综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发展历史
1986年10月15日,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在北京成立。
1988年3月10至12日,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1992年11月7至11日,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上海举行。
2004年,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中国广播电视学会正式更名为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2006年1月5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在北京职工之家召开。
2008年1月29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2012年1月,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3年1月6日,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4年,更名为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2016年12月15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六届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
2019年,更名为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11月19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七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2022年12月27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3年10月24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城市台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济宁曲阜尼山圣境举行。
2024年6月28日下午,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短视频短片委员会更名揭牌仪式在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举行。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   
(六)确定该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该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在届中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顾问或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该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据2023年5月联合会官网显示,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下设4个内设机构、53个专业委员会。
组织会员
据2023年5月联合会官网显示,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单位会员包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地方广播电视台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机构和传输机构,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等高等院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管的14家全国性广播电视一级协(学)会,各省级广播电视协(学)会等2000余家单位。
该会的会员包括:中国广播电视行业的社会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该会对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实施分类管理。
申请加入该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该会的意愿;
(三)在该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加入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该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会的活动;
(三)获得该会业务指导和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该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推荐会员的权利。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该会的章程;
(二)执行该会的决议;
(三)维护该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该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媒体融合、节目宣传、创作生产、安全播出、科技进步、市场经营、改革发展、公共服务等重点工作,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提高广播电视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开展广播电视学术研究,组织完成项目课题,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学术刊物、著作,建立行业网站,组织理论与实践的交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电视理论体系建设。
(三)开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调查研究、行业性政策研究,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参与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参与制订修订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为政府部门提供有关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建立健全行业协调和保障机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反映行业情况及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组织行业维权的规划、指导和实施,做好各类协调工作,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的服务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和行业安全。
(六)开展行业交流、研讨、展览等活动,推动广播电视内容创新、业态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
(七)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委托,承办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的评选具体工作。
(八)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广播电视机构、相关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交流、合作、互访,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动中国广播电视走向世界。
(九)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根据行业需求,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十)指导新形势下全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的发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创办广播电视经济实体,开展以非营利性为基础的各项活动。以赠送学术期刊、著作,提供培训、交流、学习机会等形式,支持西部及贫困地区的广播电视发展,支持中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十一)承办政府部门和有关组织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任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依规经批准后开展。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和政府购买服务;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活动交流
2018年12月13日,2018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学术年会在珠海举行。年会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与珠海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100多位全国广电行业工作者、专家学者参会。该次年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广播电视发展理念、成就、经验,研讨如何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
2019年12月5日,2019年中国广播电视学术年会在成都大学召开。会议由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学术委员会与成都大学联合主办。年会主题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新中国70年广播电视发展成就与使命担当,展望新时代中国广播电视发展方向。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君昌主持年会开幕式。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周然毅做学术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17日,“2020年度中国广播电视学术年会”在中山召开。来自全中国广播电视业界、学界的170余名领导、代表和嘉宾出席会议。
2022年8月9至11日,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福建省人民政府指导,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等单位主办,以“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短视频大会在福州举行。多家央媒代表,河南广播电视台等各省市主流媒体代表,抖音、快手、优酷、腾讯、阿里、百度、咪咕等各大平台及MCN机构行业精英,传媒院校专家学者齐聚一堂、跨界智联,分享短视频行业前沿成果,探析行业发展新风向、新趋势,共促新时代媒体融合长足发展。
2023年5月24至26日,2023年中国广播电视学术年会在无锡召开。年会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为主题,回顾总结三年来学术研究工作,规划部署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广播电视学术研究和理论建设的使命任务,为广播电视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学术和社会支持。
学术期刊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月刊)创刊于1987年,由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主办。主要栏目有评论员文章、广电观察、聚焦、局台长论坛、专论、个案研究、讨论与思考、电视就研究、动漫研究、对农广电、征文、专题讲座、地方台论坛、交流之窗、业界动态等。
荣誉表彰
2015年12月17日,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2020年12月,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获“2020年度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2023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2023年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被评为4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
人才培养
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
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广播电视优秀节目政府奖,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办,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承办。该奖项每两年一届,但每年评选一次上一年度的节目。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电视科技杰出贡献奖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广播电视科技杰出贡献奖(简称:中广科技杰出贡献奖)是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设立的全国性广播电视行业广播电视科技领域人物最高奖。中广科技杰出贡献奖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承办。获奖证书盖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印章。中广科技杰出贡献奖涵盖广播电视各科技领域(包括有线、无线、制播各专业及相关的科研、规划、设计等),每年评选一次。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的会徽由电视塔,和英文字母G组成,电视塔的颜色为红色,英文字母G的颜色为蓝色和绿色,与电视塔融合后形成字母GD,GD代表着“广播”与“电视”。
团体宗旨
该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导向,坚守社会责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认真履行自律维权、专业服务、学术研究、教育帮扶、市场监督的职责;接受委托,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努力为会员、为行业、为政府提供服务;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联合全国广播电视行业以及相关行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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