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司法公开平台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司法公开平台,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开通,是全国统一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负责公布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推出背景
法院执行
法院执行是民事诉讼、仲裁、公证、调解等制度的保障手段。一方当事人拒绝按照法律文书中所载明的义务主动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难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由于一些障碍因素的存在,无法使之实现或难以实现的现象。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的审判工作,又是涉及面较宽、改革性很强的社会工作。随着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执行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其地位作用越来越显著,已成为法院工作的一个“热点”问题。
从新中国成立,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国家以计划经济为主,那时候,人们并不知道案件“执行难”是何物。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随着国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变,各类纠纷不断增多,法院收案数急剧膨胀,而实际执行到位的案件比例一直在低位徘徊。1987年,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使用了“大力扭转执行难的局面”的表述。此后,执行工作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所占篇幅逐年增加,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建立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公安、国土、住建、金融、工商等协助执行单位的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加强与铁路、民航、工商、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征信平台的对接,与人民银行合作研发了结算账户查询软件,与银监会达成协议并联合下发文件,通过银监会的网络系统,实现金融机构网络查控全覆盖;与支付宝、财付通签订协作备忘录并开通专线,将查控协作领域从传统银行延伸至网络银行;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飞机票和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禁止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等,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义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将解决执行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为,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解决执行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政治环境与法治环境;党和国家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快速发展,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科技支撑;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在全国法院历年来执行工作基础上,在社会各界支持下,人民法院通过推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推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举措,是有条件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
司法公开
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提升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公民诉讼权利、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题中之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2005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提出“要进一步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采取司法公开的新措施”。这是首次在官方文件中出现“司法公开”一词,这里,司法公开的含义是指法院审判公开及与审判相关事务的信息公开。同时,该文件提出“通过公开执行信息,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执行公正”。其确立了执行公开规则。2007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三原则。
从党的十八大报告开始,司法公开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即不仅包括法院司法信息的公开,而且用这个词来概括所有与诉讼相关的执法司法信息的公开。
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始终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和渠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法院加快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等载体,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执行信息公开是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人民法院不断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执行信息的综合利用,有效推动解决“执行难”。
发展历程
开通上线
2013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这是破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重要举措。依照该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该规定实施后,各级人民法院开始依职权作出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10月24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面向社会开通,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上开设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与查询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只要输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即可以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执行法院、省份、执行依据文号、立案时间、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已履行、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发布时间等信息;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发〔2013〕13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全面公开、裁判文书信息全面公开、执行信息全面公开。截至2013年12月10日,最高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超77万名,其中自然人66.6万余名,法人及其他组织10万余个。
2014年,最高法陆续建立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和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还在微博、微信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排行榜”,将“老赖”公之于众。
2014年11月1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建成,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公开四项内容进行整合。截至2014年底,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布未结案件2149万余件、被执行人信息2789万余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1930万余人次。各级人民法院为公众查询未结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出境、限制招投标、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提供方便,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截至2014年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894906人次,其中自然人776288名,法人及其他组织118618个。许多地方探索通过在互联网上进行司法拍卖,保障司法拍卖工作的公开透明。
改版升级
2018年6月,继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上线并成功运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又对作为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四大平台之一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改版升级,面向社会公开2018年6月1日后全国法院新收首次执行案件、执行恢复案件、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复议案件、执行监督案件的相关信息。改版升级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一步完善了网站内容,规范了公开标准,扩展了服务范围,提高了监管力度。网站涵盖了执行信息公开网门户信息、执行信息公开、执行信息服务等内容。
升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更优质的一站式执行信息公开服务。通过拓展执行信息公开范围,实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终本案件信息、网络司法拍卖信息等内容统一、及时、自动公开;通过与专网执行业务系统对接,向当事人和社会提供更优质的一站式执行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增强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交流互动性,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联系法官的渠道,完善执行线索提供和悬赏公告功能,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执行、支持执行、监督执行的积极性。
截至2022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访问量超过2.04亿次。
栏目设置
平台功能
信息查询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相对应入口查询查看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信息以及执行法律文书等信息,发布司法拍卖公告、执行案款公告等信息,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注册并登录网站查询个人案件流程节点信息,并通过留言功能与办案法官进行交流互动,同时能够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的失信、限制消费、终本案件相关信息。
在搜索框输入名称或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越完整查询结果越准确),即可查询到对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和组织,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
在搜索框输入名称或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即可查询到对方是否为限制消费人员。
限制消费人员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进展查询
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点击“查询我的案件”入口。
第二步:点击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登陆账号。注册成功后,在“我的案件”中即可查询到本人名下的执行案件,并可了解案件执行状态和流程节点。
双端访问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与法官信息交流互动、执行信息公开监管上权威、方便、及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脑端、移动端访问使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移动微法院统一平台的建设是《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五五纲要改革”)的重要抓手,积极回应了“优化整合各类办公办案平台,避免重复建设、闲置浪费”的要求,在解决各地自主研发的平台繁多冗杂、设计缺乏科学性的问题、提高诉讼服务效率和体验的同时,平台的统一也起到了节约国家资源的实际作用。
首先中国移动微法院作为总平台,承担着案件查询的基本功能,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点进“我的案件”便可在“案件列表”中通过选择案件受理的法院,查看其参与的在该法院审理中的案件。其次,中国移动微法院在首页提供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的直接跳转链接,点击“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庭审公开”或“文书公开”,可直接跳转到对应网站,其中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和中国庭审公开网已开发出相应的小程序,实现了平台快速切换。再次,中国移动微法院作为总平台,还承担这向各分平台分流、快速跳转至地方法院分平台的功能。用户点击“进入移动微法院平台”,即可按其需求选择进入33个分平台查看其具体化和特色诉讼服务。
互动沟通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执行法官、当事人等用户提供相互沟通、彼此互动的信息化平台,做到主动、全面、即时的执行信息沟通。
其他功能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执行指南、法律法规、理论与实务、执行资讯、法官风采、典型案例、执行微电影、公益广告、数说执行等栏目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执行法律法规和执行工作相关信息。
查询指南
注册流程
如果您是执行案件的当事人(申请人/被执行人),且在立案时留下了证件号码和手机号,您就可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用办案时留下的证件信息和手机号码进行注册,登录查询我的案件流程信息、法官咨询交互等服务。系统注册时需要向您办理案件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确认。
如果您没有预留手机号码,请联系法官进行补录,法官补录完隔天后进行注册,成为网站用户。
支持证件
若您是以个人身份登录的当事人(申请人/被执行人),证件类型支持的种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
若您是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身份登录的当事人(人/被执行人),证件类型支持的种类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公布范围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
人民法院执行流程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依法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执行流程及其相关信息,一律予以公开,实现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实时性的执行公开服务,全面推进阳光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规定, 下列执行案件信息应当向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公开:
(一)当事人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等立案信息;
(二)执行法官以及书记员的姓名和办公电话;
(三)采取执行措施信息,包括被执行人财产查询、查封、冻结、扣划、扣押等信息;
(四)采取强制措施信息,包括司法拘留、罚款、拘传、搜查以及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等信息;
(五)执行财产处置信息,包括委托评估、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信息;
(六)债权分配和执行款收付信息,包括债权分配方案、债权分配方案异议、债权分配方案修改、执行款进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执行款划付等信息;
(七)暂缓执行、中止执行、委托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信息;
(八)执行和解协议信息;
(九)执行实施案件结案信息,包括执行结案日期、执行标的到位情况、结案方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等信息;
(十)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外人异议、执行主体变更和追加等案件的立案时间、案件承办法官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以及书记员的姓名和办公电话、执行裁决、结案时间等信息;
(十一)执行申诉信访、执行督促、执行监督等案件的立案时间、案件承办法官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以及书记员的姓名和办公电话、案件处理意见、结案时间等信息;
(十二)执行听证、询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十三)案件的执行期限或审查期限,以及执行期限或审查期限扣除、延长等变更情况;
(十四)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询问通知、听证通知、传票和询问笔录、调查取证笔录、执行听证笔录等材料;
(十五)执行裁定书、决定书等裁判文书;
(十六)执行裁判文书开始送达时间、完成送达时间、送达方式等送达信息;
(十七)执行裁判文书在执行法院执行流程信息公开模块、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情况,包括公布时间、查询方式等;
(十八)有关法律或司法解释要求公布的其他执行流程信息。
数据统计
截至2018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公布全国各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4260余万篇,访问量超过132亿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累计公布执行案件3598万余件、被执行人信息5189万余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2万余条,对被执行人特别是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效震慑,案件执结率和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
截至2025年3月24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数据显示,在“数说执行”下“失信惩戒”一栏显示,“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8521188个。(注:鉴于以前发布的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数据,包含有因履行完毕义务等原因已从失信名单中退出的情形,以及同一被执行人因多个执行案件被多次纳入失信名单的情形,为了更加确切地反映当前失信主体的个数,上述发布的相关数据为扣除以上两种情形之后的数据,即处于失信状态中的失信主体个数。)
建设成果
助力执行
全国法院“1+2+N”的执行信息化体系
2022年6月14日,《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22)》正式发布,对中国智慧法院建设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估,指出2021年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推进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构建了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
人民法院坚持走执行信息化之路,助力破解执行难。全国法院基本建成了“1+2+N”的执行信息化体系。其中,“1”即纵向贯通全国四级法院、支持四级法院联动指挥的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2”即服务全国执行法官办理执行案件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服务社会公众和执行案件当事人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N”即一系列服务执行法官智能化办案的辅助系统,尤其是协助财产执行类的辅助系统。
累计访问
截至2022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累计访问量超过2.04亿次。
价值意义
执行信息公开是法院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最大限度挤压利用执行权徇私的空间,全力打造阳光执行,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强调执行公开是实现执行公正、塑造执行威慑力的关键,不仅便于院长、执行局长在网上实现对执行案件的直接管理和实时监督,更重要的是以执行公开平台为载体,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执行公开带来的直接参与和便捷,让执行过程成为当事人“看得见的公正”。
深化执行公开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全程接受各方面监督,挤压了暗箱操作空间,督促广大执行法官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时刻注意言行举止,有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廉洁,遏制和预防司法腐败。
最新修订时间:2025-04-10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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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推出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