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业协会
全国性行业组织
中国报业协会(简称中国报协,英文名称China Newspaper Association,缩写CNA)于1988年3月2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并注册登记为国家一级社会团体,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由全中国各级报社以及从事报业经济、报业经营管理研究的科研、教学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发展历史
1988年3月22日,中国报业协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并注册登记为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时,会员单位只有140家,当时名称为“中华全国报纸行业经营管理协会”。
1992年12月,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时,会员单位发展到760家,名称改为“中国报纸行业经营管理协会”。
1995年12月,在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时,会员单位已发展至1500家,名称改为“中国报业协会”并沿用至今。
2009年8月28日,中国报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2015年8月28日,中国报业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2018年4月26日,“中国报业协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会议,明确了中国报业协会由原主管单位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转隶至中共中央宣传部,人民日报社作为理事长单位继续履行代管职责。
2022年4月15日,中国报业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
2024年9月24日,中国报业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暨遵义高质量发展党媒大调研在遵义启动。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该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该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该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该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截至2020年6月,中国报业协会在全中国已有26个省(区、市)建立地方报协组织,拥有5个分会、9个专业工作委员会。
组织会员
截至2020年12月,中国报业协会拥有1600多家报社、报业集团及新闻媒体会员单位。
该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报社、报业集团、由传统报业衍生的新兴媒体及与报业相关的科研教学单位和相关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协,可申请成为协会的单位会员;对于与报业关系密切、又热心支持中国报业或中国报业协会备项事业的人士;可申请成为协会的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该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该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该团体的意愿,且热心协会工作;
(三)在该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有一定代表性;
(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较好的行业诚信和自律精神。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由理事长办公会议先做基本审核之后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该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该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该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该团体工作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该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该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该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该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该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该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业务资产
(一)贯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政策法规,开展对全行业情况的调查研究;积极协助并参与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报纸行业发展规划、经营管理政策的制定;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制定与报业相关的经营、技术、质量等行业标准以及其他交办事项;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反映报业的意见和诉求,协助解决报业生存发展中的问题;对有关新闻纸产供销、报业专用设备材料、广告、发行、印刷、产业经营以及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等遇到的问题,加强协调和交流;在新的形势下,支持报业多元发展、跨界经营。
(二)关注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发展,推动报业技术进步,推进报业与新兴媒体的融合,促进报业向数字化转型,建设新型报业。
(三)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既要组织报纸发行、广告、印刷等传统经营手段方面的交流、协作,又要积极推动业内在与新兴媒体融合过程中的探索与交流;为各报社提供信息、法律、咨询、公关等方面的服务,帮助报社改善经营管理,推动报业经济的科学发展,为办报、发展新兴媒体打好坚实的经济基础。
(四)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促进报业与报业新兴媒体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反对不正当竞争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促进全行业的公平竞争与共同发展。
(五)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行规、行约,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
(六)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按照规定,经批准,在会员单位内部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七)组织行业内的技能及文艺、体育活动,开展行业内展览展示活动。
(八)培训报社新型技术与管理人才,提高报业技术与管理、学术研究水平;提高管理队伍素质。
(九)促进大陆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地区同行之间的交往,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和学术交流;开展与中国国外同行的友好往来,进行经营、技术和学术等方面的交流,促进经济技术合作。
(十)配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走转改”活动。承办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主管部门、该行业会员和有关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开展有益于该行业的其他活动。
(十一)协调会员与会员,以及会员与其他行业经营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拓展报业生存空间。
(十二)依法承担政府委托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会议交流
2018年12月6日,在温州瑞安举办第五届中国报业新媒体大会,该次大会由中国报业协会、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报业全媒体研究中心、浙江省报业协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协办,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温州都市报承办。
2019年1月8日,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导,中国报业协会主办,江苏省报业协会、江苏省版权协会协办,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和现代快报+承办,江苏信实云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2019中国报业版权研讨会在南京举行。
2024年6月26日,2024中国报业(新媒体)广告发展大会在天水开幕。大会由中国报业协会、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甘肃报业协会、甘肃日报社、甘肃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2024年11月6日,2024中国报业技术年会在陕西西安开幕。会议由中国报业协会主办。该次年会以“技术引领转型,AI赋能融合”为主题,聚焦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大数据技术的创新应用,分享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研讨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的新举措,展示深度融合、“新闻+服务”、全媒体传播及新媒体运营的新技术、新产品。
学术期刊
中国报业》杂志是中国报业协会主管主办的中国国内传媒经济导刊,是传播中国报业经营管理经验和学术思想观点的首选刊物。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动中国报业经营管理健康稳定发展,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国报业协会在“中国报协第四届四次理事大会暨中国报协成立25周年纪念活动”之际,组织了“中国报业经营管理奖、杰出报人奖和先进个人奖”的评选工作。
研修工作
2018年11月23至24日,全国思想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解读暨中国报业深度融合与媒体发言人高研班在北京结业,会议由中国报业协会指导、中国报业杂志社主办、中国新闻培训网承办。全中国各企事业单位宣传干部和相关媒体近70人参与了研讨培训,并实地参观了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和历史陈列馆。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国报业协会会徽由协会英文简称CNA变形而来。
领导关怀
1988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题词祝贺中国报业协会成立十周年。
2015年8月,中国报业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夕,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刘奇葆作出重要批示。
2017年,中国记协名誉主席,人民日报社原社长,中国报业协会第二届会长、第三届名誉主席邵华泽为中国报业协会题字。
2018年4月23日,在中国报业协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召开前夕,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黄坤明对中国报业协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团体宗旨
该团体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开展业务;积极积极发挥报业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报纸行业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公平竞争,树立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报业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提高和推进会员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加强与报业相关行业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协作;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需要,服务好中国共产党的新闻宣传方针,发挥社会组织应有的综合协调作用;坚持“大团结,议大事,办实事,促发展”的工作方针。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任领导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0 13:40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