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之乡
中国摄影家协会授予的荣誉称号
中国摄影之乡,是中国摄影家协会授予的荣誉称号,授予对象是摄影氛围良好,摄影发展迅速,为中国摄影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地方性区域。
所获荣誉
已被授予中国摄影之乡的有浙江省丽水市(1999年)、福建省莆田市(2001年)、河北省承德市(2002年)、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2009年,首个镇级中国摄影之乡)、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2014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2014年)、北京怀柔(2016年北京首个评为中国摄影之乡)、浙江省台州市(2021年11月22日)。
2022年4月19日上午,中国摄影之乡、中国摄影创作基地工作视频会议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召开。中国摄协通报了继续授予“中国摄影之乡”称号的10个单位,分别是:河北省承德市、浙江省丽水市、安徽省黄山市、安徽省宣城市、广东省开平市、广东省连州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福建省莆田市、湖南省资兴市。莆田市被继续授予“中国摄影之乡”称号,福建省上杭县(古田)被继续授予“中国摄影创作基地”称号。
获得地区
河北省承德市、浙江省丽水市、安徽省黄山市、安徽省宣城市、广东省开平市、广东省连州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福建省莆田市、湖南省资兴市。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7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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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