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应用研究中心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的一所以法律应用为研究对象的科研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应用研究中心成立于2007年3月14日,中心主任为刘金友教授。
中心宗旨是联合法学专家学者和有志于法律应用研究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多学科、多门类交叉研究和行业内外的广泛交流;结合中国国情着力解决法律应用中亟待解决的焦点性、社会反应强烈的重大问题,大力弘扬正气、褒扬法律应用领域的先进楷模,旗帜鲜明地抨击法律应用领域的腐败现象;着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法律应用方面的前沿性的经验、教训,维护司法领域的公平正义;积极开展法律救助工作,尤其是死刑案件和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保障人权,维护民主与法治,为社会排忧解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心将努力建成为一个重要的科学研究、法律服务、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基地,推动中国法律应用研究的整体水平,取得显著的进步。
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法律应用研究与实践方面的工作有:1.组织证据法学、诉讼法学专题研究,出版学术专著。2.提供法律援助。自成立以来,中心多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挽回巨额财产损失。其中有多起案件由中心主任刘金友教授直接参与。3.提供个案专家法律论证。4.积极开展高层法律培训。
中心由主任委员会、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以及研究团队组成:1.主任委员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刘金友教授担任主任,设有执行主任5名、主任助理2名。主任委员会负责对中心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2.专家委员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中担任主任;专家委员由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及京外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著名专家、教授组成,形成国内具有顶级水平的专家团队,为中心科研项目提供专家论证意见。3.中心聘请中国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司法部门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中心顾问,组成权威的顾问委员会,为中心开展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权威的指导意见。顾问委员会主任由原司法部部长兼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邹瑜同志担任。4.中心有较强大的科研团队,其中专职科研人员24名,有博士以上学历的11名。强大的科研队伍,为中心开展法律应用研究提供了良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