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祸史
200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中国文祸史》是由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6年出版的书籍,作者是胡奇光
内容简介
此书为“专题史系列”之一。全书在梳理、研究大量文献史料的基础上,按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的轨迹,叙述了周秦、汉唐、宋明及清代的文祸;其中,既有世人皆知的“文字冤狱”大案,也有鲜为人知的“因文得祸”怪案;用历史唯物论和传统语言学(“小学”)的学理,揭示了历代统治者为维护王权而利用文字迷信、皇权崇拜所制造的种种“流血的文字把戏”——文化专制主义悲剧和惨案。
图书目录
绪论
一、文字与文字祸
二、影射·文字迷信·皇权
三、中国文祸史的鸟瞰
第一章 周秦时代——文祸的序幕
一、文字祸的征兆
“陷文不活”——最早文字罹难者
二、文字祸形式的发现
第二章 汉唐时代——文祸悲剧的开端
一、戚夫人“永巷哀歌”
二、司马迁因文罹难
三、杨恽“种豆之祸”
四、孔融崔琰的惹祸书信
五、嵇康以“非汤武而薄周孔”见杀
六、颜延之谢灵运诗祸
七、北魏崔浩《国书》大狱
八、范缜因《神灭论》流放
九、薛道衡王胄诗祸
十、初唐文祸与乔知之遇害
十一、诗仙也遭文字祸
十二、“种桃之祸”种种
十三、晚唐五代文字祸
第三章 宋明时代——文祸悲剧的发展
一、李后主词案与宋初文字祸
二、苏轼乌台诗案始末
鸟台诗案的起因——提讯的内幕——乌台诗案的处理结果
三、蔡确《车盖亭》诗案
四、黄庭坚秦观的文字厄运
五、蔡京以文字整人
张商英以《嘉禾颂》贬官——陈罐《尊尧集》案——时忌与文祸
六、秦桧制造胡铨文字狱及其案中案
武将曲端诗祸——胡铨奏疏案——王庭硅诗案、张元斡词案——
胡铨词案
七、李光《小史》案与案外之案
李光《小史》案一一吴元美《夏二子传》案——杨炜万言书案——
程璃《论语讲解》案——王超为李光传递书信案——沈长卿、芮
晔诗案
八、从赵鼎之死到赵汾“大逆”之狱
赵鼎的致命谢表——何兑为老师马伸请功案——无辜的赵汾打
成“大逆”——张浚与赵汾“大逆”案——张祁、张孝祥与赵汾“大
逆”案——秦桧搞文字狱的鬼蜮伎俩
九、《江湖集》案的前前后后
刘光祖、洪咨夔因诗文罹难——刘克庄等《江湖集》案——叶李
以文字见黜
十、辽金元文字祸
萧后《怀古诗》案——张钧代拟罪己诏被杀——“老九”的困境与
王冕的题诗
十一、明太祖与表笺祸
十二、高启等人因诗得祸
咏禽的风波——高启诗文案——张尚礼、张信等人之死——
诗僧遭劫——孙蒉题画诗案
十三、“流血的文字把戏”
十四、永乐朝文字祸
十五、“盛世”里的文字风波
十六、嘉靖朝的文祸恶浪
“大礼仪”之狱——胡缵宗等人进诗献书案——叶经、李默等
人试题案——杨继盛等人婴鳞之灾
十七、万历朝文祸三部曲
高启愚试题案——雒于仁《四箴》案——李献可疏请预教
案——“妖书”之狱——李贽《藏书》案
十八、魏忠贤以文字杀人的血案
第四章 清代——文祸悲剧的高潮(上)
一、顺治朝第一桩文字狱
顺治、康熙二朝文祸的特点——僧函可《变纪》书稿案
二、与清初正闰之争相关的文字狱
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黄毓祺、冯舒案——张缙彦诗序案
三、康熙朝庄氏《明史》案
庄氏史案的祸胎——文伥吴之荣的告讦——庄氏史案定谳——
诬告的阴风
四、三藩之乱和朱方旦案
邹漪刊刻《鹿樵纪闻》案——朱方旦私刻《中说补》《中质秘书》案
五、诗歌里的文字禁忌
何之杰诗案——陈鹏年《重游虎丘》诗案
六、戏曲创作上的文祸阴影
七、文网渐宽后的戴名世《南山集》案
八、雍正朝反诸王朋党的文字狱
雍正朝文字祸之一瞥——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案——允糖私
造新体字案——蔡怀玺、郭允进讪谤案——苏努涂抹御笔案——
邹汝鲁《河清颂》案
九、整权臣与汪景祺、查嗣庭等得祸
年羹尧奏本案——汪景祺《西征随笔》案——钱名世颂诗案——
查嗣庭试题、日记案
十、注经、论史的文字厄运
谢济世注《大学》案——陆生楠《通鉴论》案
十一、曾静谋反案与吕留良文字狱
曾静遣徒张熙投书案——裘琏《拟张良招四皓书》案——吕留
良文选案——唐孙镐、齐周华案——徐骏、屈大均案——吕留
良文字狱定谳
第五章 清代——文祸悲剧的高潮(下)
一、乾隆朝文字祸概观
二、伪奏稿案与文祸第一高峰
文祸的低谷——全祖望《皇雅篇》案——伪孙嘉淦奏稿案——献
策获咎
三、疯话、邪言混淆的悲剧
王肇基献诗案——丁文彬逆词案——斩不断的疯话案——朱思
藻《吊时》案
四、反朋党的胡中藻案
五、诬告案夹杂着疯话案再现
“笔墨招非”的教训——沈大章 、鲍体权诬告反坐——余豹明首
告余腾蛟诗词讥讪案——李雍和、王寂元投词案——疯话案的
“高论”
六、蔡显案·齐周华案·文字怪案
蔡显《闲渔闲闲录》案——齐周华再遭文字祸——李浩、徐鼎等
的文字怪案
七、禁书运动与文祸第二高峰
“纸脑”的浩劫——彭家屏、段昌绪案——澹归和尚案——沈德
潜《国朝诗别裁集》案——刘翱供状案——李鳞、沈大绶、戴移孝
等惨案
八、王锡侯案激起文字禁忌的狂浪
王锡侯《字贯》案——曲解词义引起的文字风波——触犯庙讳、
御名的文字狱
九、徐述夔案与“明”“清”文字腥风
徐述夔《一柱楼诗》案——“愈出愈巧”的阴谋手段——冯王孙
《五经简咏》案——祝庭诤、魏塾惨案——卓长龄等“忆鸣诗
集”案
十、反学界朋党的尹嘉铨案
十一、文字怪案、诬告案、疯话案的重演
王殉、龙凤祥等的文字怪案——事涉宫闱的文字狱——焦禄
等的诬告案——乔廷英与李一互讦诗句悖逆案——冯起炎等
的疯话案
十二、文祸大潮后的余波
不是结语的结语
索引
清朝顺治时文字狱
朝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一次恶化,起于顺治四年——广东和尚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定谳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 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有关“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从此诞生了中国言论检查 官,开始了中国的言论出版审查专制,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之人权”由此大倒退。 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二次恶化,是顺治十八年(1661)至康熙二年(1663)的庄廷龙明史案。浙江湖州富户庄 廷龙双目皆盲,受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励,出钱购买明末人朱国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后延揽名 士,增润删节,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实,窃改为己作,定名《明史辑略》。因所续诸传多有冒犯清朝开国事,被落职知 县吴知荣在敲诈未遂后举报京城,从顺治十八年查至康熙二年,历时二年,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已故庄廷龙, 也被“戳其尸”。这一次恶化的重要标志在于,“文字狱”可以“株连极广”,不仅九族须灭,所有撰稿者、作序者、校对者、抄写刻字 者以及购书者,“一个也不能少”,“皆不免于难”。中国“文化恐怖主义”的言论钳制至此上了一个新台阶。清人“言论自由之人权”的第三次恶化,起于雍正三年十二月的汪景祺以《西征随笔》问斩枭示案。汪景祺之所以成为 雍正朝第一个以文字之故被杀的文人,是因雍正“恨屋及乌”所株连的——雍正在铲除功臣年羹尧后,发现党附年羹尧 的“入幕之宾”汪景祺曾称颂年羹尧为“宇宙之第一伟人”,雍正恨得咬牙切齿,但却深知,仅仅以汪景祺党附年羹尧 ,高歌年羹尧,罪不致死,于是就借在年寓中查抄出汪景祺所写的《读书堂西征随笔》大做文章,栽赃诬陷其书中有“ 皇帝挥毫不值钱”之诗句,有“功臣不可为”和“历代年号论”等“诽谤先帝”的“悖谬狂乱,至于此极”之大罪,令 “着将汪景祺立斩枭示,其妻子发遗黑龙江给与穷披甲人为奴,其期服之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遗宁古塔,其五服以内 之族人现任及候选候补者,俱著查出,一一革职”。汪景祺案不仅仅创造了株连政敌的“帮闲文人”之先例,而且立下了可将“文字狱”案犯枭示十年的创举——汪景祺立 斩后,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悬挂)了十年!这一残酷“文字狱”使许多士子“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梁谋 ”,纷纷立下了“不当烈士”的犬儒座右铭,中国文化人的气节从此每下愈况。
清朝康熙时文字狱
跟之后的雍正、乾隆两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狱还不算非常严重,但是也杀戮了大批文人。
1.明史案
从庄廷鑨明史案说起,却说明熹宗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祯受魏忠贤排挤,告病回到老家浙江乌程,编了一本《皇明史概》并刊行,未刊的稿本有《列朝诸臣传》。明亡后,浙江湖州有个叫庄廷鑨的富户,他是个盲人,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传世史作。但他自己并不通晓史事,于是出钱从朱国祯后人处买了史稿,并延揽江南一带有志于纂修明史的才子,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事。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尊奉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到了明末建州女真的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 “尚贼”、 “耿贼”,写清军入关用了 “夷寇”等等,这些都是清廷极为忌讳的。这部《明史辑略》刊刻后,起初并无事,只因几年后几个无耻小人,想去敲诈庄家,才惹出事来。当时主事者庄廷鑨已死去多年,庄父仗着有钱买通官府将敲诈者一一顶回。不想一个叫吴之荣的小官一怒之下告到了北京。鳌拜等人对此大感兴趣,颁旨严究。于是与庄氏《明史》有关连的人大祸临头。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山水秀丽的杭州城,清军将《明史》案一干“人犯”七十余人(为《明史》写序的、校对的,甚至卖书的、买书的、刻字印刷的以及当地官吏),在弼教坊同时或凌迟、或杖毙、或绞死,一时血溅人间天堂。“主犯”庄廷鑨照大逆律剖棺戮尸,另有数百人受牵连发配充军。
明史案开了以“逆书”索赂的恶劣先河。一些恶棍效法吴之荣,去挑别人书文中的纰漏,牵强附会,指为“逆书”,漫天敲诈。如孙奇逢所编的《甲申大难录》被人控告是纪念亡明,孙奇逢因此被押进京入狱,经人营救方才出狱。后来竟发展到歹徒们索性自制逆书,想敲诈谁就把谁的名字列上。这要数沈天甫、夏麟奇、吕中等人胆最大、心最黑。他们刻印一本诗集,假托为陈济生所编,书中作者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余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内阁中书吴元莱家索银两千两被拒,遂将此书检举报官,经刑部审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斩于西市。
2.黄培诗案
康熙五年(1666年),山东发生了黄培诗案。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曾经接济过于七农民起义军,所作诗如“一自蕉符纷海上,更无日月照山东”、“杀尽楼兰未肯归,还将铁骑人金徽”、“平沙一望无烟火,惟见哀鸿自北飞”反映出黄培反清的民族思想,他还和一帮同道结为大社。告黄培的人是他家世奴家仆黄宽之孙黄元衡。黄元衡本姓姜,在他考中进士、当上翰林后,为了归宗还姓,解除与黄家的主仆名分,就向官府控告黄家私下刻印并收藏有“悖逆”的诗文书籍等。因此黄培等十四人被捕入狱,被处斩。姜元衡还嫌不够,又伙同恶人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廷怀有二心之人,南北之间的通信,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此案果然被弄到奉旨办理的地步,山东总督、巡抚也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囚禁了近七个月,经朱彝尊等人四处营救才出狱。
3.朱方旦中补说案
康熙十九年(1680年),发生了朱方旦中补说案。朱方旦是个名医,他发现了“脑”才是思想中枢,而不是传统医学认定的“心”,“古号为圣贤者,安知中道?中道在我山根之上,两眉之间”。此说一发表,引起医学界极大的震撼,群起挞伐,最后他以“妖言惑众”之罪处斩,所有著作一律焚毁。他还有不少医学著作,如《中质秘录》,在这部书中会有多少超越西方医学的发现,也已经无从得知。康熙帝虽然对科学有兴趣,却也最恨他,力主一定要斩首。当时征吴三桂有功的顺承郡王勒尔锦十分尊敬朱方旦,因此极力营救,康熙帝便先革了勒尔锦,再下诏杀死朱方旦。明中叶以来的文艺和科技复兴,就被这一系列的文字狱扼杀中断了。
4.《南山集》案
后来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对清廷随意篡改明朝历史甚感愤慨,他通过访问明朝遗老和参考文字资料写了一本记录明末历史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1711年),书印出十年后被人告发,因为书中用南明年号并涉及多尔衮不轨之事,康熙帝十分震怒,下旨将戴名世凌迟处死,戴氏家族凡男子十六岁以上者立斩,女子及十五岁以下男子,发给满清功臣家作奴仆。同乡方孝标曾提供参考资料《黔贵记事》,也和戴名世同样治罪;戴氏同族人有职衔者,一律革去;给《南山集》作序的汪灏、方苞、王源等处斩刑;给《南山集》捐款刊印出版的方正玉、尤云鹗等人及其妻、子,发宁古塔充军。由《南山集》受到牵连的有三百多人,后来康熙帝故作慈悲,改戴名世凌迟为斩刑,本来应处斩刑之人如戴家、方家都流放黑龙江,方孝标已死,但仍被发棺戮尸。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民间有说唱艺人徐转,用说唱的方法写历史。这本是一代创举,但是康熙帝认为他亵渎历史,就将徐转问斩了。
清朝雍正时的文字狱
1.年羹尧案
雍正朝的文字狱始自年羹尧案。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一带平叛屡建功勋,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一意依附当时还是雍亲王的允禛。[允禛篡]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年羹尧又因妹妹是雍正暴君的妃子,开始居功自傲,暴君早就想杀一儆百,只是苦于没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文奇观,臣僚上表称贺,暴君特别注意年羹尧的奏表,并找到了“毛病”,一是字体潦草,二是将成语 “朝乾夕惕”写成了“夕惕朝乾”,此语意为终日勤慎,就是写倒了意思也不变。暴君可不管这些,认为年羹尧居功藐上,心怀不轨,那些对年羹尧有怨怼的人见皇上带了头,便群起而攻之,于是年羹尧被劾成九十二条大罪。 年羹尧于雍正三年(1725年)岁末获罪被逮。经过取证和审讯,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刑部拟定其九十二项大罪。定年羹尧为死罪,拟处极刑后,雍正帝考虑到年羹尧生前威望太大,处以极刑影响过于恶劣,遂从宽赐自尽。年羹尧父、兄被革职,其子年富被处死,年家被抄家,十五岁以上儿子全部充军边塞,十五岁以下的子孙成长到十五岁时,次第发往边关,永不赦免,永不能为官。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即汪景祺西征随笔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西征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暴君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大约是随笔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尧。暴君因此愤恨,但是又要表现自己孝道,处罪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汪景祺被枭首示众,脑袋被悬挂在菜市口的通衢大道上,一挂就是十年。其妻发黑龙江给穷披甲人为奴,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宁古塔,疏远亲戚任官者俱革职,令其原籍地方官管束,不得出境。
与年羹尧有牵连的还有钱名世名教罪人案。钱名世字亮工,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1724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诗句。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暴君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暴君荒淫无道,什么酷刑都想得出。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暴君还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巡抚奏明治罪。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暴君又命京官自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暴君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全国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尧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暴君夸奖。而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作诗的人当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钱名世“百年遗臭辱簪缨”;有叫谢济世的,他批判钱名世“自古奸谀终败露”;但是不久,他们就跟着遭殃,亡国奴做猪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是雍正暴君的重臣,没有他二人,暴君很难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参与了弑君改诏篡位。暴君的江山坐稳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尧已除,隆科多也必须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该文字狱详见清初六家卷查慎行传,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查氏之子十六岁以上的被处斩刑,十五岁以下的儿子以及查嗣庭的二哥查嗣傈及其诸子均流放三千里。,牵连的江西官员统统革职。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暴君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暴君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暴君才解除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撤消观风整俗使。
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其后又有谢济世案、陆生楠案,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田文镜是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抚。他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暴君稍加调查,就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
同年冬,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暴君,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坚持要上疏。暴君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暴君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将谢济世减死发配新疆阿尔泰;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降为工部侍郎(不久革职)。陆生楠,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暴君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暴君见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句,觉得是讽刺自己。暴君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于是命把陆生楠革职,也发配阿尔泰。
陆生楠在阿尔泰著有《通鉴论》十七篇,竟成陆生楠通鉴论案的祸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疏劾陆生楠《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暴君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批驳完,雍正帝“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即谢济世注大学案。雍正暴君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逼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暴君心血来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最后却宣布谢济世免死,不知当时两人是何感受。
3.曾静、吕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人拦轿投书。这就是曾静、吕留良之狱,详见江东义士卷吕留良传。案结处置,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悉数没收。吕留良学生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学生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数人受杖责。而曾静供词及忏悔录,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浙一带等地宣讲,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儿子翻案,暴君曾声明“朕之子孙将来亦不得以其诋毁朕躬而追究诛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继位,尚未改元就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并列《大义觉迷录》为禁书。而汉奸岳钟琪也没有好下场,他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
4.屈大均案
《大义觉迷录》在广东巡讲时,广东巡抚傅泰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戍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这就是屈大均案,详见岭南三大家卷屈大均传。
5.裘琏戏笔之祸
然后又有裘琏戏笔之祸。裘琏是浙江慈溪人,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士,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允礽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中。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
6.“清风不识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骏,是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的儿子,也是顾炎武的甥孙。雍正八年(1730年),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暴君见了,马上把徐骏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的诗集里找出了如下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于是暴君认为这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斩立决。
清朝乾隆时文字狱
到了所谓的“圣主”、“十全老人”乾隆帝时,文字狱则达到顶峰,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以死刑,这意味着生者凌迟、死者戮尸、男性亲族十五岁以上者连坐立斩。而由牵强附会、望文生义、捕风捉影造出的文字狱,如脱缰野马不可控制。甚至一些疯子胡乱涂抹也被定为“逆案”,凌迟处死,荒唐到极点。
乾隆帝刚即位时,还假惺惺地笼络人心,首先下令刑部将悬挂在菜市口枭示的汪景祺头骨取下“制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发配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亲属。为避免再发生以文字罪人的冤狱,乾隆帝暂时听从山东道御史曹一士“请宽妖言禁诬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议: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如果承审的法官率行比附成狱的,以“故入人罪”论。虽然此时文人早被康熙、雍正两朝抽去脊梁,但仍然高兴万分,纷纷上表称颂乾隆“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并大施感情代理权编造民谣:“乾隆宝,增寿考;乾隆钱,万万年。”以对比雍正时的歌谣“雍正钱,穷半年”。
然而乐极生悲,乾隆十六年(1751年),文字狱又死灰复燃,起于“伪孙嘉淦奏稿”案。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中央、地方要职,以敢于直言极谏著称,声望很高。乾隆十五年(1750年)前后,民间出现了一个假托是孙嘉淦写的奏稿,稿中的内容“五不解,十大过”,直指乾隆帝,并把当时的朝中大臣几乎全部进行揭露斥责。全国十八省皆争相传抄伪稿,次年六月,伪稿流传到云南时被当局发现,由此顺藤摸瓜,辗转根究,在全国追查伪稿作者。
山西巡抚阿思哈上奏,说流寓山西介休县的直隶民人王肇基呈献诗联,毁谤圣贤;狂妄悖逆。乾隆皇帝立刻命其悉心根究,是否为伪奏稿案的“党羽”。后来,阿思哈查明王肇基进献诗联是为取悦皇上,要求皇上任用他,与伪稿无关。接着,又有人揭发山东巡抚准泰在追究伪奏稿一事时有失职和拖延,旋即被乾隆皇帝革职拿问,调河南巡抚鄂容安接替其职。以上两件事,在乾隆帝看来,前者说明伪稿流传甚广,肯定其党羽不少;后者说明地方官员在办理此案时,存在故意推诿、拖延的情况。于是八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命军机大臣传谕各督抚,所有诬捏撰写、分散传播之犯为首恶渠魁:传抄之犯中,凡借以煽惑众心,为之注释,及仿效词句,私自记载者,均当从重办理。又向各督抚提出警告,倘若姑息养奸;苟且了事,不实心查办者,均按对准泰的处置办理。
皇帝督促之下,各省督抚全力缉查、不敢怠慢。九到十二月之间,各省先后查出伪稿有加注批语的情况:浙江郭县知县、巡检、千总曾传阅伪稿;甘肃也查出抄传伪稿的人犯若干名,更有甚者在西南的土司境内的土官家也有传抄的。一时间各省查出伪稿传抄的奏报象雪片一样,飞送京师。乾隆帝叹道:“此等逆恶之词,蔓延各省,甚竟传人土司内,其流传之广,一至于此!”到该年年底,各省已查拿不少人犯,其中以湖广、江西最多,而四川一省就捕获了二百八十余人。在这种情况下,秘密查访已经不可能了,从乾隆十七年以后,不得不由某些省的秘密缉访转向全国性的公开严查。然而查来查去,涉嫌者及传抄之人,不是互相指责,就是将责任推向已故之人,有的在严刑逼供下则认罪,松刑又复呼冤,使案情纷繁复杂,年终整个案情仍很混乱,一直没有结果。
伪稿一案追查不力,乾隆帝迁怒于督抚官员,事涉封疆大吏,一些朝臣企图劝谏。十二月十九日,御史书成奏称:伪稿一案株连波累,恳请将现在人犯概行宽释。却遭到乾隆帝斥责,遂被革职。之后,又有乡居在籍侍郎陈群奏言,其意也是不必查办伪稿,同样遭到乾隆帝痛责。到此无人再敢劝阻。此时乾隆帝认为既已延及数省,迟至经年,断无骤然中止之理,但要继续查下去也很困难。就在这进退两难之际,江西巡抚鄂容安查获传抄伪稿的长淮千总卢鲁生,经军机大臣审讯,供出其稿得自南昌守备刘时达、刘守朴父子。于是将卢鲁生、刘时达父子押到北京,责成军机处进行审讯。在乾隆帝看来,伪稿一案似乎有了头绪,如不出意外,伪稿必定为卢鲁生及刘氏父子所捏造。但是又有刘守朴的幕友孔则明供出,封寄伪稿给刘时达系其代为经手,其伪稿乃得自苏州。这样一来,案情横生枝节,又陷入追不到源头的困境。
一年来,全国上下大张旗鼓追查伪稿,不知花费了多少人力财力,也不知牵连了多少人,乾隆帝既找不出主犯,又不能继续追查,就将卢、刘二犯作为替罪羊。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军机大臣向乾隆帝奏报:经审讯孔则明代书寄稿家信,全属子虚。卢鲁生经反复“开导”,也承认了与刘时达共同捏造伪稿的“实情”。这些复审及奏报,实际上皆乾隆帝授意。当月,乾隆帝迫不及待地宣布,伪稿一案已全行昭著,“主犯”卢鲁生押赴市曹凌迟处死,同时宣谕中外,伪稿所有传抄各犯俱加恩宽免;对于传抄伪稿的官员,则照例治罪。另外对审理不力的官员如江西巡抚鄂昌、按察使丁廷让、南昌知府戚振鹭等革职拿问,交刑部治罪。两江总督尹继善、闽浙总督喀尔吉善以失察罪交刑部严议。至此,历时一年七个月,蔓延京师、山东、山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贵州、广东、广西以及边远土司等地区的、轰动全国的清查伪孙嘉淦奏稿案仓促了结。
伪稿遍及全国,正说明此议深得人心,皇帝该“闻过即改”才是。然而乾隆帝丝毫不想到自己确有过错,反而感觉到敌对暗潮在全国涌起,因此将原因定为“皆因以往实行的宽大之政”,是“请宽妖言”、“禁挟仇诬告诗文”等政策纵容了“诽谤”。乾隆帝决定改变“妇人之仁”的“宽缓方针”,决定继承列祖列宗的严猛苛政,降旨道:“此等奸徒,传播流言,俦张为幻,关系风俗人心者甚大,不可不力为整饬。”从此文字狱波澜壮阔,直到以修四库全书为名义,从而查办禁书、彻底摧毁中华民族精神的千古创举。
江西金溪生员刘震宇著《佐理万世治平新策》一书,阐述“更易衣服制度”的观点,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被乾隆帝发现,认为他大逆不道:“刘震宇自其祖父以来,受本朝教养恩泽已百余年,且身到黉序,尤非无知愚民,乃敢逞其狂诞,妄訾国家定制,居心实为悖逆”。刚开始查办时,湖南巡抚范时绶将其革去生员,杖一百,永远禁锢,已经是故人入罪,判得很重了,可乾隆帝还觉得判得太轻,将刘震宇即行处斩,书版销毁。并斥责范时绶,“仅将该犯轻拟褫杖,甚属不知大义,著交部严加议处”。十年前,刘震宇曾将《治平新策》献给江西巡抚塞楞额,塞楞额没有看出问题,还奖励了几句。此案发生时,塞楞额早已死去,乾隆帝还大发雷霆,说什么“塞楞额为封疆大吏,乃反批示嘉奖,丧心已极。若此时尚在,必当治其党逆之罪,即正典刑”,真是丧心病狂。
却说胡中藻官拜内阁学士,是满洲大学士鄂尔泰的得意门生,与以大学士张廷玉为首的一派官僚相仇。后来鄂尔泰去世,他失去靠山,遭到张廷玉一派打压。于是胡中藻心中愤愤不平,写了诗集《坚磨生诗钞》。乾隆帝恶胡中藻为鄂尔泰党羽,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密令广西巡抚卫哲治将胡中藻任广西学政时所出试题及与人倡和的诗文“并一切恶迹,严行查出”。三月,乾隆帝召集群臣,撮举胡中藻《坚磨生诗钞》诗句,如“又降一世夏秋冬”、“一把心肠论浊清”、“无非开清泰”、“斯文欲被蛮”、“与一世争在丑夷”、“相见请看都盎背,谁知生色属裘人”、“南斗送我南,北斗送我北。南北斗中间,不能一黍阔”、“虽然北风好,难用可如何”等。乾隆帝亲自批驳:“‘一把心肠论浊清’,加‘浊’字于国号之上,是何肺腑?”认为这些诗句都是讥贬仇视满清,于是他宣布要“申我国法,正尔嚣风”,命将胡中藻捉拿归案,将其家属全部监禁,家产全部抄没。最后颁谕:胡中藻以凌迟酷刑处死,死去的鄂尔泰以“私立朋党”罪名撤出贤良祠。
王锡侯《字贯》案
又有王锡侯,本名王侯,因怕自己的名字犯忌讳遂改名锡侯。因不满《康熙字典》为一家之言,花费十七年心血编成一部体例新颖的字典《字贯》,乾隆四十年(1775年)刊行面世。书刊出之后,被王锡侯的同乡将此书以诬蔑康熙帝的名义告官。经办此案的江西巡抚海成认为王锡侯是狂妄不法,便奏请先革去其举人,再审拟定罪。乾隆帝尚未及处理,书辗转落到和珅手中,在《字贯》序文后的凡例中,他看到康熙、雍正的庙讳及乾隆的名字同其他的字悉数开列,不禁大喜,立即向乾隆帝参劾这本书。乾隆帝大怒:“罪不容赦,应照大逆律问拟。”下令把王锡侯处斩,子孙六人处死,全家二十一人连坐,妻媳及未成年之子为奴;并痛斥海成办事不力,革去职务交刑部治罪,海成的上司两江总督高晋,因为难辞失察之咎,一番痛骂后受到降级留任的处分。
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
江苏东台的举人徐述夔去世后,其子为纪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楼诗集》。集中有诗句“举杯忽见明天子,且把壶儿抛半边”被指用“壶儿”喻“胡儿”,被暗指满清。还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后来乾隆帝称“用朝夕之朝为朝代之朝,不用上清都、到清都,而用去清都”,因此是“显有兴明灭清之意”。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仇家蔡嘉树检举诗中辱骂清廷,于是酿成大案,牵连的人很多,只要是涉及到一柱楼诗者,均一个不漏地查过去。乾隆帝指示:“徐述夔身系举人,却丧心病狂,所作《一柱楼诗》内系怀胜国,暗肆底讥,谬妄悖逆,实为罪大恶极!虽其人已死,仍当剖棺戮尸,以伸国法。”故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枭首示众,两个孙子虽携书自首,仍以收藏逆诗罪处斩。他的两个族人徐首发和徐成濯,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根据《孟子》“牛山之木,若波濯濯,草木凋零也”,因此认为这两人的名字连起来是首“发”成濯,是嘲笑清剃发之制,以大逆罪处死。连乾隆帝的宠臣沈德潜因为给徐述夔写过传记,又兼写过《咏黑牡丹》诗句“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尽管沈德潜已死去多年,也被“革其职,夺其名,扑其碑,毁其祠,碎其尸”。徐家惨遭灭门不说,当地其他徐姓族人也被翻箱倒柜抄家,有些徐姓人逼迫无奈隐姓改名,把自己的祖宗牌位藏在马桶里以躲追究。就这样,迷惑人们十五年的乾隆时期“言论宽松”的烟雾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代之而来的是乾隆朝长达三十一年的两次 “文字狱高峰”(即“乾隆十六年至四十一年的”第一次“文字狱高峰”和“乾隆四十二年至四十八年的”第二次“文 字狱高峰”),“高己卑人,雄才易事”的乾隆,不仅有了在位六十三年的奇迹,更有创造有清一代乃至中国封建专制 史上文禁最严,文网最密的“文字狱高峰”之辉煌政绩,远远胜过了顺治、康熙和雍正;其将“文字狱”对象由上层官 绅扩展到粗通文墨的下层平民(连精神病患者也不放过)的招术,其开创“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 行”的“言论检查”制度。“古稀罪”案
又有道学先生尹嘉铨官至大理寺卿,其父尹会一是道学家。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尹嘉铨已离休回到老家河北博野,当年四月,乾隆帝西巡五台山回跸保定,尹嘉铨忽发老来疯,一心要参加接驾盛典。然而竟没有圣旨要传召他入觐,尹嘉铨灵机一动,想到老爹尹会一,便草拟两份奏折:一是请谥,二是从祀。要是皇帝恩准,不但博个孝子名声,还能乘机出风头,于是派儿子将请谥奏折送去,自己呆在家中。乾隆帝看到他儿子替他送上来的奏本,为父请谥,当即恼了。遂提起朱笔,批上:“与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念汝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而尹嘉铨接着又送上一本,请求皇上恩准他父亲从祀文庙。乾隆帝当即火冒三丈:“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于是承办官员绞尽脑汁罗织罪名,给尹嘉铨扣上大不敬、假道学、伪君子等等罪名,影响最大的是所谓“古稀罪”:尹嘉铨自称“古稀老人”,但乾隆帝说:我称古稀老人,早已布告天下,他怎么也敢自称古稀老人?杀。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生员吴英拦舆献策,则被凌迟处死。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李一《糊涂词》有语“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帅相,无非糊涂”。被河南登封人乔廷英告发,经查发现举报人乔廷英的诗稿也有“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句,日月二字合为明,你不是谋反又是什么?检举人和被检举人皆凌迟处死,两家子孙均坐斩,妻媳为奴。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发生了贺世盛笃国策案。湖南未阳的老秀才贺世盛,多次参加科举都没及第。他平时常替别人代写词状,又把道听途说的传闻和故事之类,拉杂地拼凑出一部《笃国策》,准备写成以后上京城投献,以求贷得一官半职。因为这本书上写了批评捐官制度的意见,这就成了“妄议胡政”,贺世盛被判斩立决。
其他涉及“华夷”、“明”、“清”字句的文字狱俯拾皆是。
江西德兴的祝庭诤,为教儿孙读书,自编一本《续三字经》,被人告发。官府查抄发现书中对“于帝王兴废,尤且大加诽谤”,如写元朝有“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句,“衣冠更”是指改穿着,“难华夏”是华夏遭难,“遍地僧”是全部光头,虽说是说元朝,认为是影射当朝“明系隐寓诋清”。于是判祝庭诤开棺戮尸,十六岁以上子孙辈斩立决。
江苏兴化人李驎《虬蜂集》中有“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日有明兮,自东方兮,照八荒兮,我思孔长兮,夜未央兮”句,被认为故意影射,定为叛逆大罪。
张缙严在给刘正宗诗稿作序中有一句“将明之才”等,皆被定为逆案。
杭州卓长龄著《忆鸣诗集》,“鸣”与“明”谐音,被指为忆念明朝,图谋不轨。乾隆帝对卓氏一家深恶痛绝,称他们“丧尽天良,灭绝天理,真为复载所不容”。判决如下:“仁和县监生卓长龄著有《高樟阁诗集》,伊子卓敏、卓慎等人亦著有《学箕集》等项诗稿,伊族人卓轶群写有《西湖杂录》等书均有狂妄悖逆之语,该五犯俱先后病故,侥逃显戮,应仍照大逆凌迟律剁谁其尸,枭首示众。卓天柱系卓长龄之孙,卓天馥系卓慎之子,均依大逆缘坐律,拟斩立决。卓连之收藏逆书不行首缴,依大逆知情隐藏律,拟斩立决。陈氏、高氏,王氏并卓天馥二岁幼子均解部给发功臣之家为奴。”
安徽歙县生员方国泰收藏的其祖方芬《涛浣亭诗集》内有“征衣泪积燕云恨,林泉不共马蹄新”、“乱剩有身随俗隐,问谁壮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乾隆帝认为有反清复明之心,罗织成罪。
有个刘三元,本就疯癫,某日失口对人说:我乃汉室后裔,要众官扶持;这个疯子因此得罪被杀。
有些字句是专制帝王的专用品,如果不慎误用了这些字句,就是僭越犯上。
山西王尔扬为别人父亲作墓志铭,用“皇考”两字,这是习语,屈原《离骚》和欧阳修《泷冈阡表》内都称父为“皇考”,却被斥为“于考字上擅用皇字,实属僭逆”。
江苏韦玉振为父刊刻行述,中有“于佃户之贫者,赦不加息”,不料“赦”字只能由皇帝使用,韦玉振被指责“乃敢竟用赦字,殊属狂妄”。
湖南监生黎大本为母亲做寿,祝寿文内有“女中尧舜”等字句,被斥为“拟不于伦,谬妄干分”,黎大本充军乌鲁木齐。
湖北秀才程明諲为人作祝寿文,内有“绍芳声于湖北,创大业于河南”,“创大业”被曲解为做皇帝,程明諲“语言悖逆”,斩立决。
其他触犯庙讳、御名以及提到皇帝应该换行抬写而没有换行抬写,因此获罪的,不可胜数。有一个河南人刘峨,编印《圣讳实录》一书出售,本来是为了告诉人们应当怎样避讳,所以把应避讳的清代诸帝的名字“各依本字正体写刻”,却被控大不敬,惨遭斩首。
还有个冀州秀才安能敬,写了一首颂扬清朝的诗,其中有“恩荣已千日,驱驰只一时,知主多宿忧,能排难者谁”,这四句诗被曲解为咒骂皇帝有忧有难,无人辅佐,其实,就象安能敬自己在审讯时所说,“原要竭力称颂,无奈说不上来”,顶多是颂诗写得不好,哪里是什么讥讪诽谤呢?
再如著名学者全祖望著有《皇雅篇》,叙清世祖得天下之正。但全祖望的仇家却向乾隆帝控告说,全祖望文内有“为我讨贼清乾坤”之句,居然冠“贼”字于“清”字之上,大逆不道!全祖望几遭陷害,因朝廷官员为之辩解,才得以幸免。
直到乾隆末期,文字狱才较为放宽。这主要是清廷统治日益腐败,各族人民纷纷起义,清廷连镇压起义也来不及,顾不上在文字上吹毛求疵、无中生有。如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广西抄获回民经卷书籍,“语多悖逆荒唐”,照往例会严厉追查,治以重罪。但这时甘肃的回民起义刚刚镇压下去,清廷不敢因文字细故,再激起回民的反抗。所以乾隆帝说“书内字句,大约鄙俚者多,不得竟指为狂悖。此等回民,愚蠢无知,各奉其教,若必鳃鳃绳以国法,将不胜其扰。……若此等回教书籍,附会其词,苛求字句,甚非朕不为已甚之意。此事……竟可毋庸办理,嗣后各省督抚,遇有似此鄙俚书籍,俱不必查办”。显然,象这类案件,如果都要彻底查究的话,势必是案件山积,株连甚众,“将不胜其扰”。在各族人民拿起武器、纷起反抗的时候,清廷不得不稍稍收敛其淫威,对文字犯罪,也不得不从宽处理了。但即使如此,直到嘉庆年间,文字狱的阴影仍笼罩着文坛,知识分子余悸尚存,所以龚自珍有“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以及“万马齐喑亦可哀”的叹息.
《四库全书》
清代禁书真是五花八门,令人有望洋兴叹,叹为观止的感慨。凡是涉及思想,历史,政治,以及民族问题的书籍被禁被毁,当然也在意料之中,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大量纯粹的科学,技术,经济方面的书籍也赫然在目,实在不知道统治者打的究竟是什么算盘了。凡是涉及明朝,比如明人的文集,明人的诗集,明代的历史,明代人物传记,被禁毁也不算出奇,但是许多为满清歌功颂德拍马奉承的书比如什么《大清典礼》《大清天定运数》,还有乾隆的爹雍正的作品《大义觉迷录》以及曾祖父顺治的作品也在禁毁之列。更离奇的还是甚至连明人选编或者写过评注的一些唐诗选集都在禁毁之列,比如《杜工部集筏注》《杜工部诗集》《杜工部诗集辑注》《杜诗详注》都在名单上
至于乾隆年间修的《四库全书》,就更是搞的彻底,全国图书都要进献检查,不仅不利于满清的文献被禁毁,连前人涉及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的文字都要进行篡改。查缴禁书竟达三千多种,十五万多部,总共焚毁的图书超过七十万部,禁毁书籍与四库所收书籍一样多。“初下诏时,切齿于明季野史。其后,四库馆议,维宋人言辽金元,明人言元,其议论偏谬尤甚者,一切拟毁,……隆庆以后,至于晚明,将相献臣所著,靡有孑遗矣”。明清之际,黄道周、张煌言、袁继咸、钱肃乐、顾炎武、黄宗羲、孙奇逢诸人的著作,均于例禁。后来稍稍放宽,有些人的著作,只要“改易违碍字句,无庸销毁”。但对钱谦益、吕留良、屈大均、金堡以及戴名世、王锡侯、尹嘉铨诸人的作品,查禁特别严厉。
乾隆时被销毁的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吴晗说过“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连宋应星的科技著作《天工开物》也因为有碍于愚民而禁毁.文字狱如此之彻底,一篇吴三桂的“反满檄文”,一本《扬州十日记》,一本《嘉定屠城记略》,竟在中华本土湮灭二百多年,二百多年后才从日本找出来!所“汉化”深者:尤其中华士人之民族意识!较之前代的外族统治者,更加阴险、卑劣、刻毒!难怪鲁迅先生说:“对我最初的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的头,这才种定了的,到我们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了血史。”
《四库全书》所收古籍许多经过篡改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与清代统治者利益相关的明朝人的文学和历史作品遭到大力剿灭,而且殃及北宋南宋。《四库全书》的编纂者对于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民族战斗精神的作品尽量摒弃和抽毁,对于不能不收录的名家名作则大肆篡改。
如岳飞《满江红》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胡虏”、“匈奴”在清代是犯忌的。于是《四库全书》馆臣把它改为“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
张孝祥名作《六州歌头·长淮望断》描写北方孔子家乡被金人占领:“洙泗上,弦歌地,亦膻腥。”“膻腥”犯忌,改作“凋零”。
陈亮的《水调歌头·不见南师久》词云:“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于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耻臣戎”犯忌,改作“挽雕弓”。
还有更荒谬的,辛弃疾的《永遇乐·千古江山》中的“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被改作“人道宋主曾住”。“寄奴”是南朝宋开国皇帝刘裕的小名,“宋主”可以说是他的尊称。这两句的格律也应作“仄平”,两个字的音也都是“仄平”,改为“宋主”并不涉及音律问题;“寄奴”二字也与清朝犯忌的“胡”、“戎”、“夷”、“虏”等了无关涉。那么为什么还要改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用小名称呼帝王,做惯了奴才的《四库全书》馆臣看到就感到别扭,因此即使没有“违碍”之处也要改。这是多么自觉的奴才态度!难怪鲁迅说《四库全书》不仅藏在内廷,而且“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作者里面,也曾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病后杂谈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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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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